民兵幹部和基幹民兵的訓練原則上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根據訓練大綱的要求,幹部訓練時間為30天,一般在一年内完成;民兵訓練時間為10天,[1]一次完成。通過訓練,幹部具備相應的軍事技能和組織指揮能力,并提高開展本職工作的能力;民兵學會使用手中武器裝備,掌握基本軍事技能;分隊能擔負一般戰鬥任務。民兵幹部主要進行本級指揮和教學法訓練,基幹民兵主要進行技術和戰術基礎訓練。專業技術兵的訓練時間,根據訓練發民兵需要,一般目前已建設了許多縣級民兵訓練基地,民兵大部在基地實施集中訓練。根據需要,還組建了一批專業技術訓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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