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第二套房公積金需要本人填寫《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或者房本,銷售不動産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二手房)原件,戶口本原件,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等。
二套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如下:
1、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又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儲存餘額歸還貸款。
2、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請公積金貸款,産權人可以憑第二套住房的産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在産權證發放之日起6個月内,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認定首二套的原則依然是“認房不認貸”,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京無住房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買則算二套;如果在京無房,在外地貸款買過房,且貸款已經還清,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住宅,則為首套。3月24日起,離婚一年内申請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貸款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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