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擊劍。在這個項目中,每位參賽者都要與其他參賽者交手,相當于重劍比賽,但與奧運重劍比賽規則最重要的區别是每回合隻有一分鐘,勝者是第一個擊中的人,如果兩人都未擊中,則雙雙輸掉。如果參賽者在0.04秒中互相擊中,則記一個雙中,雙方均不得分。參賽者必須在聽到“停!”的命令時停止擊劍。在這個命令之後不得重新開始,但在此命令之前的任何行為都是有效的。擊劍的規定積分是1000分,但起碼要赢得所有回合的70%,高于或低于這個比率,按930/X增加或減少擊劍手的得分,X是他(她)參加擊劍比賽的回合數。
2、遊泳。遊泳采用的是200米自由泳。在先前進行的項目中運動員已經熱身,隻是遊泳的記分與奧運遊泳比賽明顯不同,不是運動員之間相互比誰遊得快,而是要按時間來記分。男子2分30秒相當于1000積分,女子是2分40秒記1000分。每超過或少于前述時間的1秒,運動員的積分将減少或增加10分。例如,如果一位男子運動員遊了2:35.09,他的得分為950分(時間并不是最接近第5秒)在進行遊泳項目時,任何兩次起跳犯規或折翻時未觸及池壁的運動員将被扣罰40分。
3、馬術。遊泳比賽完成後,根據積分将參賽運動員分成兩組。運動員可随意挑選馬匹參加馬術比賽,位居第一的運動員和位居第九的運動員騎同一匹馬,位居第二和第十位的運動員騎同一匹馬,位居第三和第十一位的騎同一匹馬,以此類推。每位參賽者有20分鐘的熱身時間,以使自己适應并熟悉馬匹。
4、跑射,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後,現代五項聯盟正式将現代五項中的射擊和跑步合并為一個項目,即跑射聯項。在這個項目開始前,積分領先者與其他每個運動員之間的積分差距被換算成秒,依次出發,最晚不會超過2分鐘。先。20米跑入靶位,打5中5發子彈(是7環圈的大小),然後跑800米,再打5發,再800米,再5發,以此類推,最後第一個到達終點的即是冠軍。
5、跑射聯項。跑射聯項中越野跑的場地可以是草地,沙地以及混凝土路面圍成的800米一圈的場地;射擊就是在跑步場地搭建的38個射擊靶位,36個正式比賽靶位以及兩個備用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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