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标,1枚商标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項目,不足10個項目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項目超出部分按照30元1個項目收取官費。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标代理機構繳納商标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
《商标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商标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标的商品類别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商标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别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标。商标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