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一種曆史悠久的合同類型,其适用範圍比較廣泛,可以在任何一種民事主體之間産生,也可以在自然人之間、法人之間或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締結。實際上,委托合同又可稱為委任合同,其目的是利于企業的生産經營,方便人們的日常生活,以及加強國際經濟貿易的關系。
那麼,在與他人簽訂委托合同時,隻有了解了委托合同的種類企業才能更好地管理合同。一般來說,根據不同的标準,委托合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從受托人的權限範圍來看,委托合同可以分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其中,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數項事務的委托,而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的委托。
2。單獨委托和共同委托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單獨委托和共同委托是兩種相對的委托形式。其中,如果受托人為單一個人,就屬于單獨委托。如果受托人為兩人或者兩人以上,就屬于共同委托。
3。直接委托和轉委托
從受托人産生的不同來看,委托合同可以分為直接委托和轉委托。
其中,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選擇受托人的委托,而轉委托是指由受托人為委托人再選擇受托人的委托。當受托人為委托人進行轉委托時,除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而須轉委托以外,應當征得委托人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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