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可以轉專業,由學生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專業要求考慮學生的申請,若學校同意學生的申請,則可轉專業。
根據《深圳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六章第三十五條,學生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允許轉專業:
1、經學校考核認可,學生确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2、學生入學後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
3、經學校認可,學生确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
4、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建議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經學生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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