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的時候這個位子沒人”,“你手髒,别靠我……”近日,發生在高鐵上的一幕,讓衆多網友怒了
3月17日
在重慶開往上海的列車上
一位新上車的乘客
發現自己的座位被一男子占據
向其說明情況後
占座的男子樊某卻拒絕離開
還對這名乘客進行辱罵
無奈之下
乘客找工作人員幫忙調解
面對工作人員的勸阻
樊某竟稱
“我來的時候這個位子沒人”
“你手髒,别靠我”
随後乘警将霸座者樊某帶至餐車
樊某仍然拒不配合
最後在下個站點
民警上車将其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最終樊某因霸占他人座位
被鐵路警方處以
行政拘留7日處罰
樊某霸座的行為
讓不少網友憤怒
也有網友表示
“結局引起極度舒适”
延伸閱讀 懲治“霸座”不能留情
對号入座,是乘坐火車的基本規則。“霸座人”蠻橫無理,無視規則,甚至以“戲精”之身挑戰規則,這種行為擾亂了公共交通運輸秩序,危害了鐵路運營安全。從民事責任上講,買票乘車是鐵路方與旅客方達成的一份客運合同,雙方必須按照約定履行,“霸座”行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現代社會的契約精神。
“霸座”行為不僅是道德範疇的問題,更涉嫌違法違規,必須受到相應的懲戒。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的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此外,鐵路客運部門依據《關于在一定期限内适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購買車票的管理辦法》的規定,鐵路運營者有權在鐵路征信體系中記錄該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除了“霸座人”的文明素質不高、規則意識不強外,更因為一直以來“霸座”行為違法成本低,不能形成足夠的威懾力。此前,當事人往往對乘務人員的提醒規勸置若罔聞,甚至無理取鬧,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近年來,有關部門加大了對于此類行為的打擊力度。2019年全國公安機關行政拘留“霸座”占座、扒阻車門、惡意逃票、醉酒滋事等違法人員共計9000餘人。此外,國家鐵路局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将強占他人席位且不聽勸阻、強行登乘列車、未經允許越站乘車、以拒絕下車等方式強占列車以及在禁止吸煙的列車上吸煙等行為,列為禁止實施的、危害鐵路運營安全和秩序的行為,向社會發出一個重要的信号,整治“霸座”等行為将有法可依。持續而紮實的行動,表現出對此類行為零容忍、嚴打擊的鮮明态度,同時提高了破壞規則行為的法律成本,讓漠視規則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原标題:男子霸座還嫌乘務員手髒,結局極度舒适……)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央視新聞、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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