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間有非常多的習俗,祭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寒衣節一般都會祭祖送寒衣,那麼寒衣節燒的寒衣怎麼剪?下面和小編了解下!
寒衣節燒的寒衣怎麼剪
1、準備好正方形的紙和剪刀;
2、把紙對折成三角形,把長邊再往後翻折約6—10毫米,按紙的大小選擇适當的寬度,作為衣領;
3、把三角形的長邊從中間留适當對稱的寬度,即脖頸的寬度,然後把多餘的那塊折下來;
4、用剪刀剪出袖口,再剪平底邊,就可以了。
剪寒衣的注意事項
1、祭奠逝者的衣服,一般用亮光紙做,尺寸沒有說法,顔色不限,都可以。
2、制作寒衣,不準不加棉花。做寒衣時,外用蘭紙和内用白紙,當中薄薄的一層棉花用膠水糊上即可,做冬衣上下一套和鞋子一雙。
燒寒衣的注意事項
最好在上午9點至下午15點之間進行。去墳地的時間不要太早,也不要太晚。十月初一的時候,天亮的比較晚,太陽落山卻比較早,上午9點---下午15點這段時間内,是一天中陽氣比較旺盛的時段,會加強自身陽氣。
凡屬送給死者的衣物、冥鈔諸物,都必須燒焚,隻有燒的幹幹淨淨,這些陽世的紙張,才能轉化為陰曹地府的綢緞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銀銅錢。隻要有一點沒有燒盡,就前功盡棄、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一日燒寒衣,要特别認真細緻。
燒給逝者的寒衣必須在寒衣節或者提前燒。若在十月初一以後的時間燒,死者會穿不上袖子,提不上褲子。投生後穿衣用衣袖抹鼻涕,穿褲子踢裡踏拉的,這種舉止會伴随其一生。
寒衣節上墳添土不用筐簍,要用衣服兜着,兜的土越多,族裡人丁越興旺。由家長率領兒孫們到祖墳添土,擡着食盒、大方桌和豐盛的供品(20至30個大碗),逐個到墳瑩前祭拜,叫“上大墳”。
寒衣節到來之際,要焚化寒衣送給逝者,而對于活着的人們來說,也是需要添衣禦寒的時節。婦女們要在這一天将做好的棉衣拿出來,讓兒女、丈夫換季。如果此時天氣仍然暖和,不适宜穿棉,也要督促兒女、丈夫試穿一下,圖個吉利。
寒衣節燒包袱怎麼寫
寒衣節燒包袱
燒包袱又稱燒包裹,是我國民間祭祀祖先的一種形式。民間每逢清明節、中元節、寒衣節,為表“思時之敬”,大都給死去的宗親上墳燒紙。但是有的由于某些原因不能上墳的,就以燒包袱代之。
包袱通常是一個大紙口袋,豎一尺,寬一尺五寸。素包袱皮是全白的,隻是中間貼一藍簽,以便書寫亡人名諱之用。花包袱皮是在一個大白紙或紅紙口袋上印上水墨單線的圖案,四周黑框内是佛教梵文音譯的《往生神咒》;中間印一蓮座的牌位,用來填寫亡人名諱。
牌位的右上方印着“金銀财寶冥衣一封”,可根據情況在下邊填上“戊子清明祭用”、“周年祭用”等字樣;左下方是填寫祭祀人姓名之處,還印有兩個古裝的小人兒,據說是隋朝的羊角哀、左伯桃(隋封守靈之吏)。
每份包袱皮還附着一張四寸見方的木刻版水墨印刷的“冥國郵政”的郵票。裝好冥錢冥衣後,貼在包袱背後。
寫包袱的格式
正面共分四行由右至左豎排,寫給祖人的格式,依次寫“寒衣化袱XX包”、“上奉”、“故祖考XX公XX老大人收”、“孫XX曾孫XX玄孫XX祀”。
如果死者的兒子活着,寫包袱時稱呼、落款以兒子為主。即:依次寫“寒衣化袱XX包”、“上奉”、“故考XX公XX老大人收”、“男XX率孫XX曾孫XX玄孫XX祀”。包袱的背面寫上“封”字。如若不能到墳前供祭,那就在外地焚化包袱,包袱就要送幾個給“力夫”,包袱正面寫“力夫”二字即可。
包袱的反面都隻寫一個字:“封”,草體,壓着折紙的縫寫,代表封口,在郵寄的路上不要讓别人拿了去。有說法就是包袱背面除了寫“封”字,還要寫上亡故的地點,詳細程度類似郵遞,但無須具體門牌。
燒包袱的稱謂
例如給故去的父親寫包袱:
寒衣寄錢
故顯考某府諱XX老大人
魂下受用
即日化
子XX、XX
孫XX
媳X氏XX
如果是給故去的母親寫包袱,中間一行則改為“故顯妣某府某老孺人”。
其右上角的“寒衣寄錢”,講的是燒包袱寄錢的原由、時間。人剛死,燒包袱過去,謂伴棺寄錢;正月初一、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八月十五、十月初一,燒包袱過去,分别為“元旦寄錢”、“端陽寄錢”、“中元寄錢”、“中秋寄錢”和“寒衣寄錢”。
中間的那一行,是包袱的主體部分,注明收錢人的稱謂、姓名。“故”,死也。“顯考”、“顯妣”是父親、母親的敬稱,至于父母是否“顯”過,并不重要。如果是孫輩給祖輩燒包袱寄錢,則要寫“顯祖考”、“顯祖妣”。
“某府”,表明是某家的事。“諱”要朝右挪半個字,上輩人的名字,是不能随便說、随便寫的。男的接着寫名諱。女的寫姓氏即可,不寫名字。有些家族在祖母那一輩,女人沒有學名,隻有小名。而母親的小名,子女并不一定知道的。
“老大人”、“老孺人”,是再一次的敬稱。無論死者生前是何身份,一律“大人”、“孺人”稱呼,這是公平的。陰間與陽間價值取向不一,乞丐死後可能升天,王公大臣死後可能就要下地獄。
“魂下受用”,讓人看到晚輩跪在逝者魂靈前,雙手捧錢高舉過頭頂,孝順地呈上。
落款看似後人名字的羅列,其實并不簡單。男人的配偶隻能寫姓氏,即使有姓有名也隻能寫姓氏。未出嫁的女兒、孫女可以寫名字,但出嫁後成了别人家的人,就不能再寫了。
伴随郵給收件人大批包袱的同時,人們還會寫上一兩個特殊的包袱,正面中間寫“地盤業主孤魂野鬼”,右側寫“魂下受用”。
寒衣節要燒些什麼
寒衣節燒的東西種類很多,有的除了燒紙錢和寒衣,還會燒一些紙糊的豪宅、汽車等一些“奢侈”品。民間認為将這些紙錢、紙衣之類焚化後,就會由陰間的郵差送到地府給指定的人。
如今這些祭祀用品在市面上都已有現成販售,比如紙衣服,紙鞋子,紙汽車、紙豪宅等一些祭祀用品都是做好的,随處都可以買到,有些地方的人們就直接買來這些,燒給逝者。而有些地方至今則還保留着傳統——要燒的寒衣要親手制作。
曆史文獻中關于寒衣節的記載
“(十月)朔日,剪楮為寒衣焚墓,為‘寒衣節’。”——河北《萬全縣志》,清道光十四年增刻乾隆十年本
“十月朔,俗稱十月朝。人無貧寒,皆祭其先,多燒冥衣之屬,謂之‘燒衣節’。”——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
“(十月)初一日,謂之‘鬼節’,各家祭掃祖茔,并以五色紙剪制衣褲,用紙袱盛之,上書祖先名号,下書年月日、後裔某某謹奉,照式制若幹份,焚于墓前,或焚于在門前,取其子孫為先祖添衣之意。”——河北《張北縣志》,民國二十四年鉛印本
“城市内外,于九月下旬,即買冥衣靴鞋席帽衣緞,以備十月朔日獻燒。”——宋·孟元老《東京夢化錄》
“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掃墓,如中元儀。晚夕于緘書冥楮,加以五色彩帛作成冠帶衣履,于門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清·潘榮《帝京歲時紀勝》
“農曆十月初一為寒衣節。舊時,祭墓、燒紙錢和紙衣(彩紙剪成),表示給亡者送衣物、錢币。今民間仍上墳燒紙。”——河北《河間縣志》
“農曆十月一俗稱‘鬼節’又稱‘寒衣節’。”——《洛陽市志》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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