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條件越來越好,養寵物的家庭也越來越多了,而因為這些寵物發生的矛盾也在日益增加。
在浙江杭州就有一起因為遛狗沒牽繩子造成的糾紛。
按照正常的思路,遛狗沒有牽繩子,造成了任何的事故都是狗主人負責任的,但是這位狗主人就很有意思,她不但不負責任,反而要求對方對其賠償三萬元。
更讓人覺得離譜的是,因為一條狗,這次的“交通事故”直接被判定為“肇事逃逸”,車主的車直接被扣了下來。
那麼,具體發生了什麼呢?最後的結果如何?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肇事逃逸
案發當日,吳女士駕車與朋友外出辦事。他們行駛在道路上,風景如畫,氣氛輕松愉快。但是,突如其來,一隻巨大的狗突然從路邊沖出。
猝不及防之下,吳女士來不及刹車,直接撞到了這條狗身上,這可把吳女士和朋友吓得目瞪口呆,心跳加速,但是因為她們的車在路中間所以不好停車查看。
過了一會,被撞的狗它卻自己站了起來,然後迅速逃離了現場。吳女士和朋友對此感到困惑,然後觀察了一下發現這條狗并沒有拴繩子,周圍也沒有發現狗主人的身影,他們自然而然地認為這隻狗是一隻失控的野狗。
當小吳發現自己的車前杠被撞壞後,她心中感到一陣倒黴,毫不猶豫地将車開往附近的修理廠。她希望能夠盡快修好車輛,以免影響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然而,第二天一早,小吳卻接到了一通讓她驚愕的電話,電話那頭傳來交警支隊的聲音:“您好,吳女士,我是交警支隊的工作人員。非常抱歉地告訴您,您的車輛涉嫌肇事逃逸,我們已經将您的車輛暫時拖到所裡保管。請您立即前來一趟。”
吳女士對于發生的情況感到困惑,因為她堅信自己一直都是守法遵規的駕駛者,并未觸犯任何法律條款。後來,當她前往交警隊了解情況時,才得知一切都是由于一名狗主人的舉報引起的。據狗主人稱,吳女士的車輛在撞到他的狗後并未停車檢查,而是直接駛離了事發現場。這樣的行為被視為肇事逃逸。吳女士感到十分困惑,她從未有意逃避責任。然而,交警支隊仍然認定她沒有下車檢查狗的情況,屬于肇事逃逸行為。
對于這一結果,吳女士感到一陣無語。她從未想到,即便是撞到動物也有如此嚴格的交通法規要求。她認為,即使如此,她也并未違反交通法規。事故發生後,這條狗自己竄進草叢跑走了,她怎麼去查看,她總不能把車停路上去追這條狗吧。
而且這條狗是突然竄出來的,身上并沒有拴繩子也沒有身份吊牌,周圍也沒有它主人的身影,這算什麼肇事逃逸?
高額索賠
這時候,狗主人找了過來,狗主人的情緒變得十分激動,聲稱吳女士沒有停車檢查,直接開車逃離了現場。說着狗主人提供了小狗被撞後的照片,照片顯示這條狗确實遭受了嚴重的傷。
此外,狗主人還強調這隻小狗是一隻名貴品種,價值要超過一萬元。她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來照顧和撫養這隻狗,眼看着狗主人越說越激動,看起來随時都可能對着吳女士出手。
眼看着狗主人氣勢洶洶的吳女士也是非常的無奈,經過一番激烈的“訴說”之後,狗主人突出讓吳女士賠償自己三萬塊的精神損失費,抱着息事甯人的态度,再加上吳女士看到狗主人強勢的樣子,她答應了下來,在初步達成協商之後,狗主人才堪堪方吳女士回家。
吳女士回家之後越想越氣,這條狗突然沖到路中而且沒有栓繩子自己在路中間開車,無緣無故就被這麼來一下,自己的車維修還是自己出錢的,吳女士将這件事和朋友不斷的吐槽着。
朋友聽了之後也是氣急,她告訴吳女士“狗主人自己不栓繩子管你什麼事,而且你也造成損失了啊,這狗自己跑過來的又不是刻意撞的,再說了這狗後來自己跑了你怎麼下車查看,這算什麼肇事逃逸啊?撞的又不是人!”
聽了朋友這番話,吳女士覺得有點不甘心,自己莫名其妙就要賠别人三萬塊,還要自己修車,于是吳女士決定反抗。
吳女士想起來狗主人說自己的狗非常名貴,她很好奇自己撞的狗是什麼品種居然可以賣一萬多?她向狗主人提出要看狗的購買發票相關證件,但是狗主人支支吾吾的一直給不出相關的證件。
狗主人意識到自己要高了,她決定重新和吳女士談一下賠償的金額,此時的吳女士知道,自己被耍了。
吳女士一怒之下聯系到了媒體将此事曝光了出來。
以案釋法
拴繩遛狗是文明養狗的重要體現,既是為了他人的安全,也是為了保護狗自身的安全。
然而,在這起事件中,狗主人沒有合法的相關證件,也沒有使用拴繩,這表明她養狗的方式既不符合規定,也不合法,并且對狗的安全沒有負責任。根據常理,由于不拴狗繩而導緻各種事故的發生,養狗人應承擔主要責任。然而,在這個案件中,狗主人卻反過來指責車主,并要求賠償。更令人困惑的是,交警部門竟然将吳女士直接定為肇事逃逸者,結果是車主不幸被扣押了車輛。按照常理,由于狗主人沒有牽狗繩而導緻各種事故的發生,養狗人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然而,在這個案件中,交警卻将矛頭指向了吳女士,并認定她逃逸了現場。這一切讓人難以理解。
對于吳女士來說,這顯然是一場無辜的災難;而對于狗主人來說,這也是一場災難,自己的愛犬因此離開了世間。
這起事件引起了廣大網友們的讨論和争議。由于雙方堅持己見,網友們也分成了兩個陣營。
一部分人認為吳女士的行為是正确的,畢竟沒有拴狗繩是狗主人的過錯,吳女士不應該也沒必要為别人的錯誤負責。
然而,也有另一部分人家中明顯有寵物,他們認為與寵物相處久了,早就把這些寵物當成了家中的一員,已經不能算是寵物了,而是她們的 家人。
這些人表示,盡管國家尚未對動物立法,但人們應該認為動物也應該享有其自身的權利。吳女士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狗的生命同樣是寶貴的。因此,這些人覺得吳女士需要對狗主人家庭的這一成員的死亡負有責任。
在這裡就要給大家說一下國家法律中規定的有關寵物的法律條約了。
2021年5月1日起,全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正式生效,其中明确規定了遛狗拴繩的要求,将其納入了正式的法律條文之中。
根據動物防疫法的規定,任何個人或單位若要飼養犬類動物,都必須遵守相關規定。首先,必須定期為犬類動物接種狂犬病疫苗,并随身攜帶獸醫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其次,還需要前往當地的養犬登記處進行申請登記。對于攜帶犬隻外出的情況,更是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佩戴犬牌,并采取犬繩等安全措施,以防止犬隻傷人或傳播疫病。這一法律的實施意味着對養犬行為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和規範。通過強制要求養犬者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并提供免疫證明,可以有效預防狂犬病的傳播。同時,要求佩戴犬牌和使用犬繩等安全措施,能夠保護行人和其他動物的安全,降低潛在的傷害風險。
該法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促進社會文明養犬、保護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為養犬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導和要求,也為相關執法部門提供了依據,加強了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和管理。同時,法律的出台還倡導了人與動物之間的和諧共處,提醒養犬者要履行自己的責任,保障社會的安甯與秩序。盡管該法律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養犬者的責任和義務,但這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公衆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合法合規的養犬行為應當以社會大局和公共利益為重,遵守法律法規,做到文明養犬,共同營造和諧宜居的社區環境。
結語
從古至今,牽繩遛狗的問題一直存在,并引發了許多不愉快的事件。無論是因為惡狗咬人,還是因為狗沒有被牽繩而導緻的交通事故,這些問題大多由狗主人未能适當控制狗繩所引起。遛狗時不牽繩,實質上是将狗的自由放任于他人和環境之中。
遛狗不牽繩的後果是多方面的。首先,它給社會安全帶來潛在風險。無法控制的狗可能攻擊他人或其他動物,給周圍人們帶來傷害和恐懼。其次,交通安全也會受到威脅。狗在道路上自由奔跑,可能會引發交通事故,給行人和司機帶來嚴重的危險。
因此,不管是什麼時候,遛狗是否牽繩的問題都應引起我們的警惕。作為養狗人,我們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妥善牽繩遛狗,保護他人的安全和社會的秩序。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保護每個人的權益和利益。
那麼大家對于這件事如何看?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