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有時真的很微妙。
有的人并沒有苛意的讨好誰,卻很讨人喜歡。而有的人卻沒有做錯什麼,則令人讨厭。思來想去,我覺得生活中的一些看似無足輕重的細節被忽視了,那就是:有一種喜歡叫尊重。
啥叫尊重?據此有一篇發表在《正能量心聲》的短文給出了精辟的回答。即,他人的缺點不嘲笑,他人的隐私不傳揚,他人的弱點不抨擊,他人的秘密不揭露。
尊重,其實就是保持一種态度,給他人留尊嚴,給自己留體面。體現的是一個人的美德,折射的是一個人的人品,暗含的是一個人的教養。
事物都是相互聯系的,尊重也體現兩種含義。即尊重自己與尊重他人。傳說有個大家都喜歡看的小品《賣拐》在中國很受歡迎,而在美國出演時卻遭遇了質疑。因為在調侃的笑料包袱中忽視了一個重要的細節,那就是無形中沒有尊重殘疾人。
有句話說細節決定成敗,很有道理。一個人能不能讨人喜歡,雖然有多種原因,但往往在看似不屑一顧的小事上體現出來。
例如有人談情說愛無視小節,旁若無人的在公共場所摟摟抱抱,雖然沒有錯,但必竟别人看到會很尴尬。
有人大熱天赤裸上身出現大街小巷,你舒服了,可别人看着不舒服。
有人網上聊天,對别人隐私感興趣,如打聽人家收入、有沒有異性朋友、家有多少存款或無意之中暴露了别人的隐私。
還有人在聚會的餐桌上滔滔不絕的炫耀自己,毫無顧忌他人的感受。
由此可見,一個人要想别人喜歡,首先要做好自己,從自尊自重做起。試想,一個沒有自尊自重的人,他怎麼會尊重别人呢。同理,你不尊重别人,也必然不會得到别人的尊重與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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