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整形門診欺騙消費者,态度惡劣,錢收走後不履行義務。”近日,榆林市民蔔女士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她在天一靈性醫療美容門診花費666元參與一個活動辦卡,其中有贈送48盒面膜項目,領了4盒後被告知需要每次在店内消費後才可領取,她認為在辦卡時未提前告知屬于欺騙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
7月5日,蔔女士在禦溪台小區南門旁邊的天一靈性醫療美容門診,花費666元參與一個活動辦卡,其中包含單部位除皺、眼部蛋白寶寶一次,7D聚拉提少女線、淚溝填充1次、玻尿酸1支、48盒醫用面膜、手術代金券。
“交了666元店裡說是可以享受以上項目,在此期間我四次領了四盒後再去領取面膜時,店員告知我隻有進店消費才給領面膜,我不可能消費為了領面膜每次去消費呀?”蔔女士說,對方讓她把之前的面膜退回去可以商量退費,她有一盒已經打開,天一美容門診稱一盒面膜298元,如果她要退費需将剩餘面膜退回,然後給退666-298=368元。
蔔女士表示,她認為天一靈性醫療美容門診欺騙消費者,店員态度惡劣收錢後不履行義務。在辦卡時未提前告知需要每次消費項目可以領取面膜屬于欺騙消費者,涉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
8月24日,記者跟随蔔女士來到天一靈性醫療美容門診,一工作人員表示,負責人不在店内,拒絕接受采訪。随後記者聯系到榆林天一靈性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負責人鄧女士,她表示,套餐内贈送的48盒面膜都是要搭配店内美容項目修複使用,提前告知過消費者每做一次項目贈送一盒面膜,送完為止,顧客繼續消費也會持續贈送面膜。如果消費者執意要退費,可以按照使用過面膜的半價進行退費。
那為何蔔女士此前可以正常領取面膜?鄧姓負責人做出回應稱:“之前使我們前台姑娘弄錯了規則,所以給領了。最終解釋權歸天一美容們正所有。”
目前,蔔女士下一步打算向12315消費者熱線投訴此事,希望可以解決此事。
陝西金镝(榆林)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煥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确的答複。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标價。
而本案天一美容店在經營過程中若真存在蔔女士所說情況,則其在服務前沒有明确告知服務内容所包含的具體情況項目,且在活動辦卡中存在搭售、強制消費者購買産品或服務的情況,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自主選擇權。
提醒大家:購買美容産品和服務時,一定要保持理性消費,不貪圖便宜。不要輕信美容院的口頭承諾,要通過書面形式達成服務協議,其中應包括使用的産品、美容預期效果等條款,同時留下可供對比的證據,以免日後出現糾紛責任歸屬不清。
華商報記者 楊虎元 編輯 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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