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語:你有看過這樣的廣告嗎?商家為了賣貨發毒誓,為了銷售這類“保健品”或“醫療藥品”,不少商家更是在言語上無所不用其極。而在這類“發毒誓”賣貨現象的背後,消費者需提起萬分警惕。本文作者就這一現象做了解讀,一起來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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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商平台上,你見過這種“發毒誓”賣貨的商家嗎?
電商平台的降糖貼宣傳頁面 / 深燃截圖
有的商家宣稱“華佗在世,人頭擔保”,産品頁面顯示,隻需要一枚小小的貼在足底或肚臍處的降糖貼,就能“根治糖尿病”。不知道的人還以為糖尿病領域新的專利技術誕生了。
類似地,還有治療胃病、小兒多動症、打鼾等的一系列膏藥貼,産品效果怎樣尚無定論,但廣告語都誇張離譜,并且有的獲得了不低的銷量,比如某平台有店鋪顯示已成交就有5491件,商品評價也有1097條。
事實上,該領域的商家針對的多是慢性病、亞健康狀态,目标群體多為對網上購藥接觸不多的中老年人。有用戶在黑貓投訴上反饋,家裡老人是糖尿病患者,被廣告頁面上宣傳的“50年糖尿病一夜不見,好後永不再犯”騙得迷迷糊糊,不相信醫院反而相信降糖貼。
據筆者了解,部分商家提供的所謂“神藥”隻是保健品而非藥品,有醫療行業從業者分析,這些産品中可能添加了一些西藥成分,具備一定效果,以此來“忽悠”和“迷惑”消費者。
醫療行業人士提醒,糖尿病控糖需要到正規醫院治療,按照專業醫師指示用藥,“降糖神貼”不僅不可信,還可能因為不積極治療導緻病情惡化,引發生命危險。律師也指出,保健品宣稱保證治療效果、“治不好拿命賠”這樣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和《廣告法》。
一、靠發毒誓也能賣貨?在電商平台上搜索“降糖貼”,會出現一大批産品,打着花花綠綠字體的口号,配有白發蒼蒼的老人頭像,放着各種狠話,聲稱“血糖不降、我拿命賠”,有些還表示降糖的“神醫古方”有30年、40年甚至50年曆史,配方來自日本、美國、泰國……
這類産品集中在治療高血糖領域,宣傳語是這樣的:“高糖救星,管一輩子”、“專冶(治)血糖,人頭擔保,無校(效)斷仔絕孫”、“治好高血糖,此生不犯,糖不降勒死我自己”、“世界首例降糖貼,當晚不降,全家被活埋”……毒誓發得一個比一個狠。
電商平台的降糖貼宣傳頁面 / 深燃截圖
筆者發現,在一些“發毒誓”的産品圖片上,廣告詞故意使用了錯别字,且常有不同的店鋪,用着一模一樣的宣傳圖片。
根據商品介紹,這類産品是一枚小小的膏藥貼,貼在足底或者肚臍處,每日一片,貼8-10小時,标價一盒10片裝58元,買2送1、買3送2,買得多的話,折算下來一貼約3元多。
筆者詢問其中一個商家,客服表示,該降糖貼是由中藥純黃精、麥冬、人參、白術、黃芪、砂仁、水蛭、人工麝香、熱熔膠、冰片等萃取而成,通過穴位吸收抑制肝糖原異生作用,降低肝糖輸出,從而達到降糖作用的。“大多數病友一盒内可以感覺到效果,但如果是時間長、年齡較大的病友,一般建議按療程使用。”
當問到需要使用多久時,對方表示“因為每個人的體質、年齡不同,沒法給準确答複。”當進一步問到用了降糖貼是否還需要打胰島素時,對方則說:“和胰島素結合效果會更好,咱家這個是純中藥的藥膏貼,對身體沒有任何副作用,可以放心使用。”
筆者詢問該産品是藥品還是保健品時,客服表示,“包裝上面寫的是保健品。”
某電商平台的商家回複 / 深燃截圖
至此,我們對所謂的“神藥”降糖貼有了大概的了解。按照商家客服的描述,這是一款中藥萃取的保健品而非治病的藥品,且使用該産品後仍舊最好配合常規的降糖手段。至于降糖貼和其他控糖産品最後到底是誰起了作用,則是一筆糊塗賬。
與此同時,筆者發現,售賣降糖貼的商家多主打“中醫館”、“養生館”概念,店内通常不止經營降糖貼一種膏劑,還有腸胃貼、腳趾疼痛貼、多動症/抽動症貼、止鼾貼、偏頭痛貼等在售。
電商平台的各類“神藥”宣傳頁面 / 深燃截圖
腸胃貼号稱解決胃脹氣、消化不良,廣告語也是“胃病不除,錢我不要,好後管一輩子”,标價39元一盒,也是買2送1,根據所買數量折合一貼在5-10元不等。止鼾貼的宣傳語寫着“四位老中醫聯手研發,一貼止鼾”,标價48元/10貼。
雖然售價不算高,但這類産品的成本也極低。據北京晚報此前報道,一位河南省某膏藥代加工廠的經理表示,“裸貼1000片起批,價格根據藥貼規格和批發量有所差異。藥貼10×12cm,藥芯7×9cm大小的,萬片左右,每貼約0.5元,小圓芯的樣式成本更低,量大能做到一片一毛錢。”
至于安全性,該經理稱每做一批貨都要檢測,“不會把人貼壞”,的确會放一些中藥材,隻是特别便宜的那種,加的成分少。“有用沒用不重要,隻要你能賣上銷量賣上價格就行了。”
二、“荒唐”的交易為何存在?宣傳得神乎其神,這些産品到底有沒有效?
以糖尿病為例,前醫療行業從業者向前向筆者解釋,“高血糖是多種原因導緻的,1型糖尿病是胰島B細胞被免疫系統攻擊導緻無法生成胰島素,2型糖尿病有的是胰島素抵抗,或胰島素分泌相對不足,還有一些高血糖是激素引起的,形成原因不一樣,很難有一個藥能夠包治所有。”
至于永久根治高血糖,向前指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永久根治相當于免疫了,但免疫一般隻針對特定疾病。“退一萬步說,即使有東西暫時治好了高血糖,也很難保證病人以後的幾十年裡不會再得高血糖。”
某醫院中醫醫師告訴筆者:“前文商家提到的中藥成分,在藥理研究上有一定的降糖功效,但它很難達到治療的目的。一般糖尿病患者口服中醫湯藥起到的效果尚且不理想,膏藥通過皮下吸收能力更弱。所以在糖尿病的治療中,臨床上很少用中醫方法,而是以胰島素和二甲雙胍等降糖藥物治療為主。”
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商家會在賣貨時要“發毒誓”了。
中央财經大學心理學教授窦東徽向筆者解釋,第一,這類“玄學治療”内卷太厲害,大家為了争奪客戶,不惜放各種狠話、發各種毒誓;第二,此類交易都是一錘子買賣,屬于“單次博奕”,不太會考慮回頭客的問題,所以把話說絕一點也沒關系;第三,“有錢賺” 會促成一些行為在心理上的合理化,發毒誓本來是會引發認知失調,因為實際療效存疑,但如果是有經濟回報的,失調就不會發生,商家會認為“ 我隻是為了賺錢而說些大話”。
簡單來說,就是商家為了追逐利益不顧底線,為了讓消費者選擇自己的産品,惡性競争導緻的結果。
都說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商家這麼說,消費者真的會相信嗎?
窦東徽提到,對于消費者來說,這裡存在一種“基本歸因錯誤”,人們看到某一行為,傾向于歸因為對應的個人特質,而非情境。消費者看到毒誓廣告語,雖然也覺得誇張,但不自覺會傾向認為是因為商家的真誠和自信,這是個人特質歸因,相對弱化可能的情境原因,即謀利的意圖讓商家發了毒誓。
再加上這類産品的目标受衆多是中老年人,他們面臨的健康問題較多,急切地想治病,卻對網絡信息的辨别能力還遠遠不夠。
很多用戶都有這樣的心理,“人家都發毒誓斷子絕孫了,我還不能為了困擾自己已久的健康問題花幾十塊錢試試?大不了沒效果不再買了。”正是因為買賣雙方都存在僥幸心理,導緻這一看似荒唐的交易在多個電商平台存在已久。
“還是請消費者擦亮眼,思考一個簡單問題:如果一種療法或一種神藥能根治糖尿病等疑難雜症,得諾貝爾醫學獎都綽綽有餘,申請專利或是和制藥公司合作,都是百億千億的大生意,何苦還要在電商平台上發小廣告呢?”窦東徽提醒。
三、違規宣傳、誇大療效,涉嫌違法如果真的購買了這類産品,可能會有什麼風險?
前醫療行業從業者向前和醫療領域評論員鄭山海均推測,這類型産品很有可能添加了治療2型糖尿病的藥物二甲雙胍,這種藥物對大部分糖尿病患者降血糖是管用的。
“所謂的降糖貼很可能添加了一些打掩護的中藥,而主要靠二甲雙胍起作用。二甲雙胍是合法合規的治療糖尿病的藥物,但它是處方藥,不允許添加到保健品裡”,向前進一步解釋,而且,正規治療用二甲雙胍是有明确計量規定的,這類型産品添加的二甲雙胍劑量不明,有可能存在過量使用的風險。
另一方面,如果患者使用這樣的無效治療,導緻沒有及時接受正規醫學治療,血糖急劇上升,又是另一大風險。“以高血糖來說,錯過治療的時間就可能意味着并發症,有一些并發症是不可逆甚至緻命的,尤其是老年人的持續高血糖,可能導緻眼底病變甚至失明,也有一些導緻糖尿病足,嚴重的會截肢。”向前說。
商家的“發毒誓”賣貨行為,是否涉嫌違規?
向前分析,這些産品的介紹,一類是以醫生或醫學世家的名義宣傳,但有職業資格證的醫生是不允許做商業廣告的;另一類是利用所謂的“患者”或“消費者”,以自己的“親身經曆”證明産品有效,實則涉嫌用虛假身份、不科學表述,甚至虛假陳述,其目的就是欺騙真正的消費者。
法律角度則有更清晰的結論。北京至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聖指出,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應該查看包裝上是否有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的批準文号,注意該産品是否是藥品或醫療器械,如果是,則存在誇大療效、虛假宣傳的問題。如果不是藥品或醫療器械,則根本就禁止使用醫療用語、不得涉及疾病治療功能。
事實上,登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在“藥品查詢”窗口,以降糖貼、降糖足貼、降糖臍貼等作為關鍵詞進行查詢,均查不到相應藥物。
據前文所述商家的說法,降糖貼屬于保健品,李聖指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保健品是不可以宣稱治療功效的,它宣稱降血糖或者治療糖尿病屬于違法宣傳;另外,“拿命賠”這樣的宣傳語,也涉嫌違反《廣告法》。
對電商平台來說,李聖指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如果平台疏于管理、審查,甚至明知存在違法違規,聽任這種損害消費者的行為存在,平台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前文提到,商家在宣傳“神藥”時,文案基本上都體現在圖片中而非産品介紹頁面,且圖片中也刻意用錯别字、同音字,這或許就是為了規避電商平台的關鍵字檢索。
向前分析,網上出售保健品管理較為松散,且溯源難,商家未必不懂這些道理,隻是他們抱有僥幸心理,私自認為違法成本不高,對利益的盲目追逐蓋過了對法律的忌憚。
到了消費者端,李聖提醒,不慎購買了産品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款,造成損害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患者千萬不要病急亂求醫,應該去正規醫療機構求醫問藥。市場監管部門也應該加大監管力度,可以責令相關單位停止銷售、消除影響,并可處以罰款,直至吊銷營業執照。”李聖說。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向前為化名。
作者:唐亞華;黎明:王敏;公衆号:深燃(ID:shenranca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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