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熊孩子玩網遊充值千餘元?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8日訊(記者馬先震孫辰炜)“用父母的賬号登錄,反複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近年層出不窮,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9歲熊孩子玩網遊充值千餘元?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8日訊(記者馬先震孫辰炜)“用父母的賬号登錄,反複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近年層出不窮。
據大衆網?海報新聞報道,近日,湖北武漢胡女士11歲的兒子小智(化名)用外公的小米手機在應用商店下載了一款名為“逃跑吧!少年”的遊戲,并通過支付寶的免密支付功能用外公的銀行賬戶在遊戲裡充值近3萬元。因小智自己删除了遊戲充值的消費通知,最後,胡女士在銀行賬戶的明細裡統計出兒子瞞着家長總共在遊戲裡充值了29039元。
胡女士加了該遊戲的客服QQ反映情況,希望遊戲平台能夠退回他遊戲中的巨額充值,但聊天頁面顯示QQ客服通道目前已經關閉。5月17日晚,胡女士與小米遊戲中心的客服取得聯系,在提交了充值明細等證明材料後向平台提出了退款申請。目前,胡女士一家還在等候平台進一步處理中。
《逃跑吧!少年》是由深圳市抱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研發的一款角色扮演遊戲,于2018年8月3日手遊服正式發布。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号)。其第一項關于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适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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