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兩寬,各自安好。這也許是一段婚姻結束的理想狀态,但現實總是事與願違。
近日,首部婚姻律師紀錄片《親愛的敵人》全部播放完畢,該片共8集,通過4位個性迥異的婚家律師的視角,講述了一個個真實、跌宕起伏的婚姻家庭故事,不僅揭示了當代婚姻與家庭現狀,更深入探讨了婚家律師在情與法之間的意義與價值。
在紀錄片中,出軌、家暴、非婚生子等這些婚姻問題讓當事人雙方陷入了離婚糾紛的焦灼拉鋸戰中。
他們投入了大量的時間、金錢和情感,讓一個看似簡單的離婚,變成了一個近在眼前的“奢侈品”。
這是為什麼呢?下面我們就帶您了解一下離婚的成本。
經濟成本1.協議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隻要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對子女撫養、财産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緻),帶好相關的證件以及協議書,并滿足30天的離婚冷靜期,就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交付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的工本費或調解費後,離婚程序就算完成了。
2.訴訟離婚
法院的訴訟費用: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财産分割,财産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律師費:因案情複雜或當事人為了能最大限度地争取權益,會聘請律師提供專業的服務。該費用屬于當事人的選擇性支出。
評估費:對于涉及房屋、企業資産的價值評估,需要由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
時間成本在婚姻登記機關的實踐操作中,隻要滿足《民法典》中規定的協議離婚要件,手續的辦理非常快,一般當天就可以發放離婚證書,即便加上30天冷靜期,如無意外,一般不需要太長的時間。
但訴訟離婚簡直就是一場持久戰。
離婚案件一般為簡易程序,需要在3個月内審結。
但如果一審中一方不同意離婚,又不存在重婚、家暴、吸毒等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那麼,隻能6個月後再起訴,訴訟時間又要重新計算。
精神成本
俗話說: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原本親密的兩個人走到了對簿公堂的地步,思想壓力、情感波動都是巨大的。難免在整個離婚訴訟過程中,容易煩躁、喜怒無常,耗費大量的精力。
并且與“好聚好散”的協議離婚一樣,還需要承受着原有生活模式、社會關系改變的壓力。
子女撫養成本作為夫妻最重要的“結晶”,孩子永遠是離婚當中最無辜的人。
無論自己是不是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都不能推卸對孩子撫養的責任。并且單親家庭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面臨更多的問題,同時無撫養權一方還要承受着骨肉分離之痛,因此這就需要離異雙方必須付出更多的努力。
綜上所言,離婚的成本可以分為兩類,即顯性的經濟、時間成本和隐性的精神、子女撫養成本。顯性成本是可以計算和評估的,具有一次性的特性;隐性成本卻是無法估量,具有延續時間長,影響範圍廣的特性。
可見,兩類成本相加,離婚的成本确實很高。但如果一段婚姻已經走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與其相互折磨,不如及時解脫。
畢竟人生之路還很漫長,離婚不是結束,而是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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