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第一份快樂來啦!
手把手教你如何退稅↑↑↑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今天正式啟動!
辦理時間為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前期已經預約的朋友
從今天開始
就可以申請退稅了
不過
3月1日已約滿
為提升納稅人的辦稅效率和申報體驗
防止彙算初期紮堆辦理造成不便
今年稅務部門新提供預約辦稅服務
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
辦理年度彙算申報的納稅人
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
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
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如果你不着急
可以再等等
3月16日至6月30日
納稅人無需預約即可直接辦理
今天一大早
#個人所得稅退稅#
#你是要退稅還是補稅#
相繼登上微博熱搜
不少網友曬出自己的退稅金額
有人申請退稅超3.5萬元
有人感慨
3月份第一份快樂
就像從舊外套翻出了錢
有人感謝
認真工作的自己
也有人一頓操作猛如虎
結果需要補稅
為什麼有的人退稅
有的人卻要補稅?
先來看看
什麼是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就是居民個人将全年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并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補稅。
通俗講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然後多退少補。
如果你有兩份以上的工作,或者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等收入,可能會需要補稅。
退稅/補稅如何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退稅”還是“補稅”?這是一個正負數的問題。
得出結果為正數(如“100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額(1000元)的稅款;
得出結果為負數(如“-1000”),則可得到相應數額(1000元)的退稅。
獎金計稅方式選擇
影響退/補稅金額
在這裡提醒大家,國家已經決定将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換算稅率單獨計稅的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所以,今年在進行個稅彙算的時候,針對年終獎還會有一道計稅方式的選擇題:單獨計稅或者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不同的計稅方式會影響納稅金額。
很多公司在發年終獎的時候,會把年終獎算作“單獨計稅”,按照“單獨計稅”的計算方法,年終獎是一定會被計稅的,最低3%。
而如果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年終獎可以與你的月工資一同計稅,如果月工資沒有達到繳稅起征點,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可以讓年終獎少交稅。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那些全年工資相對少、年終獎相對多的人來說,可能選擇将年終獎“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更省稅。如果年收入遠超個稅起征點,年終獎反而選擇“單獨計稅”更加劃算。
要想知道哪一個計稅方法對自己更有利,一個很簡單的辦法就是,在個稅APP上,兩種計稅方式都操作一下,但都先不要确認,比較一下哪種計稅方式劃算,就選擇哪種。
是不是很簡單
快去申請吧
收獲3月第一份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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