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的電影《色戒》上映的時候,我還是一名未經世事的女大學生,未曾戀愛,正值芳華。
聽同學說這部電影好看,随即去看了。但是,看完之後,印象中隻記得讓人臉紅心跳的床戲。
對于一個單純的文藝女青年來說,這算什麼好電影?愛情,一旦和性扯上關系,那就變得庸俗不堪。
對男女主人翁之間的情感更是理解得膚淺:不就是一個男人獵豔、女人心甘情願被玩的狗血故事嗎?
受李安的誤導,一度認為《色.戒》的主題就是“色”,也一并帶着有色眼鏡看待張愛玲,認為她不過是一個擅長寫男歡女愛的情感作家,一個毫不關心政治和國家命運的自私的人。
直到十幾年過去,我已經從一個懵懂的女青年,變成了一個中年女人,再次重讀張愛玲的《色.戒》原著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被李安騙了很多年!
張愛玲的《色.戒》雖然有“戒(戒指)”,但一點都不“色”。
在張愛玲看來,愛情是世界上最純粹的東西,聖潔而美麗。
李安卻說,如果沒有精彩的床戲,感覺對不起電影觀衆。
對于電影人李安來說,他要的是視覺和票房,所以他不得不想方設法去豐富電影畫面,努力給觀衆來一場視覺盛宴。
在電影《色.戒》裡,李安把很多鏡頭給了王佳芝和易先生這對男女主人翁,還給兩人單獨相處的場景,增加了很多設想的畫面細節,目的當然是嘩衆取寵,吸引觀衆。
然而,在原著小說裡,張愛玲卻用大量的篇幅來描寫易先生的家庭環境,以及王佳芝的個人背景。對兩人單獨相處隻設置了一個場景,那就是兩人在珠寶店買鑽戒,王佳芝故意放走易先生這一次,其他兩次一筆帶過。
兩人見面的場景,張愛玲也沒有過多地描述兩人的親昵舉動,而是用心理獨白的方式,去窺探兩人的内心世界,以及情感糾葛。
張愛玲一生冷漠得似乎不近人情,然而她卻在文學世界裡,尋找現實生活中缺失的親情和愛情。
張愛玲說:
“世界上沒有一種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
她的感情世界是最好的證明。2歲母親遠赴歐洲遊學,4歲父母離婚,11歲與繼母争吵被父親軟禁半年差點因痢疾死掉,24歲與胡蘭成結婚卻遭抛棄。
張愛玲在《創世紀》中,把萦珠說成是一個“奶奶不疼,舅舅不愛”的人,屬于家裡面多餘的人。“根本潆珠活在這世上她(奶奶)就不贊成。”
張愛玲覺得,在那個支離破碎的家裡,自己就是一個連活着都嫌多餘的人。母親黃逸梵幼年棄她而去,父親沉迷吃喝嫖賭,無暇顧及兒女的成長。
童年缺愛的張愛玲,像一株無根的野草,任由自己頑強地生長,直到遇到“才子”胡蘭成。
與《色.戒》裡的王佳芝不同,張愛玲結識王佳芝并不是因為裙帶關系,更沒有任何功利的目的,而是情之所至。
有一天,胡蘭成在《天地》雜志上看到張愛玲寫的小說《封鎖》,覺得寫得很好,便寫了一封信問創辦者蘇青,張愛玲是何許人也。
張愛玲因為童年的心理創傷,原本就是一個緊鎖心門的人,再加上文人都有的心高氣傲的特質,剛開始對胡蘭成這個中年老男人并不感興趣。
但随着兩人的不斷深入,張愛玲開始被胡蘭成的‘才氣’和“男人氣”所折服,逐漸向他敞開心扉,意圖從這個年長自己14歲的男人這裡,獲得心靈上的慰藉。
張愛玲寫給胡蘭成的第一句話便是:“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在張愛玲看來,胡蘭成懂她的小說,自然也是懂她的人。
1944年,張愛玲買了一份婚書,親自在上面寫上:“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他們結成了夫婦。
也許在當時的張愛玲看來,這一紙婚書就是她從此擺脫困苦、通向光明大道的通行證,為了這份約定,她甘願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然而時隔多年再回望,這單一的一份婚書卻像一個魔咒,敲醒她的夢魇:這個婚約隻是張愛玲的一廂情願,胡蘭成隻不過把這場情感當成遊戲。
胡蘭成作為一個文化漢奸,也許并沒有《色.戒》裡的易先生的粗暴和冷峻,但在張愛玲的眼裡,無論對方是漢奸還是革命黨,是文人還是武人,隻要讓他愛上,她才不在乎對方是什麼身份,什麼地位。
張愛玲說:
“女人一旦愛上一個男人,如賜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願地以一種最美的姿勢一飲而盡,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色.戒》裡的王佳芝最後就是以這種“喝毒酒”的姿态去愛易先生的,在最後緊要的關頭,她的愛戰勝了信仰和初衷,放走了易先生,最後用生命捍衛了自己的愛情。
張愛玲亦是如此。她卑微地愛着胡蘭成,在他三番五次出軌尋花問柳的時候,張愛玲一次次地選擇原諒和容忍,即使最後決絕地離婚,也把自己三十萬的稿費全部給了胡蘭成。
對于女人來說,愛情是絕美的,尤其是初戀。因為女人總是在初戀的時候,全心全意地付出所有的情感,一心隻想永恒。
男人卻不一樣。男人比女人更理性,他們隻知道享受現在,卻很少想過永恒。
胡蘭成晚年在他的《今生今世》一書中這樣評價張愛玲:
“她的各種行為都讓我無法接受,她的心中沒有一絲同情心。她的世界中隻有她自己,并且她非常的自私,而且心狠手辣。”
想必張愛玲看到胡蘭成對她如此的評價,更多的不是生氣而是傷心。一個自己曾全心全意愛過的男人,到頭來竟然說自己“心狠手辣”?
劉禹錫曾寫過這樣兩句詩:“花紅易衰似郎意,水流無限似侬愁。”
張愛玲和胡蘭成的這段情感,用這兩句詩來形容再貼切不過了。
《色.戒》是張愛玲和胡蘭成離婚後的1953年開始構思,直到25年後的1978年才出版的。也許在初期,張愛玲依然相信胡蘭成心裡是愛她的,如果不是因為迫不得已的身份和風流成性的個性。
所以,在《色.戒》裡,當易先生在處決了王佳芝後,張愛玲是這樣描述易先生的情感狀态的:
“她還是愛他的,是她生平第一個紅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後還有這番遇合。不然他可以把他留在身邊。”
“當然,他也是不得已。”
那時候,張愛玲把胡蘭成的絕情,定義為“不得已”。
當然,在旁人看來,張愛玲這種想法隻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但偏偏感性的張愛玲就甯願自己這樣欺騙自己,好讓自己對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傷心和絕望。
她有句經典語錄:
“我愛你,關你什麼事?千怪萬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張愛玲就是個情癡,自己有愛,覺得幸福就行了,至于别人愛不愛我已經不重要了。
想想,張愛玲對愛情的癡傻,年輕時的我們是不是也有過?傻傻地喜歡一個人,願意為他做任何事。他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動作,都會在心裡傻傻地回味。
年輕的時候,總覺得隻要我喜歡他愛他就夠了,至于他喜不喜歡我都不重要。
如此看來,李安的電影《色.戒》與張愛玲的小說 《色.戒》真的相差太大了。李安注重的是“色”,而張愛玲注重的是“情”。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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