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顯微鏡的構造
二、顯微鏡的操作過程
1.顯微鏡使用口訣:
一取二放,三安裝,四轉低倍,五對光。
六上玻片,七下降,八升鏡筒,細觀賞。
看完低倍,轉高倍,九退整理,後歸箱。
2.低倍鏡的操作過程
(1)取鏡和安放(右臂左座:右手握住鏡臂,左手托住鏡座)
(2)對光(選擇低倍鏡、調節反光鏡和光圈)
(3)固定裝片于載物台上
(4)轉動粗準焦螺旋,載物台下降(眼睛看物鏡與裝片之間)
(5)反向轉動粗準焦螺旋,載物台上升,直至看到物像
3.低倍鏡轉高倍鏡的操作過程
(1)将目标移至視野中央
(2)轉動轉換器,換成高倍鏡(視野變暗、模糊)
(3)調節反光鏡和光圈,使視野變亮
(4)轉動細準焦螺旋使标本影像清晰為止(不能動粗準焦螺旋)
三、顯微鏡的基礎知識和注意事項
1.使用顯微鏡觀察時要兩眼都睜開,左眼看鏡,右眼繪圖。
2.在使用高倍鏡時,不要調節粗準焦螺旋,避免物鏡損壞,裝片壓壞。
3.目鏡和物鏡:目鏡無螺紋,放大倍數越大,目鏡越短;物鏡有螺紋,放大倍數越大,物鏡越長。
8.顯微鏡所成的像是倒立的虛像,即上下左右都颠倒(例如,載玻片上是字母b,視野中看到的是q)。
9.如果要将物像移到視野中央,物像位于哪個方向,則應向哪個方向移動裝片(例如,物像在下方,要把裝片移到視野中央,則朝下方移動裝片)。
10.研究細胞質流動方向時,顯微鏡下觀察到的方向與實際環流方向一緻。
11.判斷異物存在的位置
污物可能存在的位置:物鏡、目鏡或裝片
(1)移動玻片:異物移動,則異物在載玻片上。
(2)更換目鏡:異物不随載玻片移動而移動,更換目鏡後消失,則異物在目鏡上。
(3)更換物鏡:若執行前兩次操作後異物仍然存在,但更換物鏡後消失,則異物在物鏡上。
12.要使視野變亮,一般使用大光圈和凹面鏡;使視野變暗,一般用平面鏡和小光圈。
四、光學顯微鏡和電子顯微鏡
光學顯微鏡下看到的是顯微結構,包括細胞壁、葉綠體、細胞核,染色後的線粒體等。
電子顯微鏡下看到的是亞顯微結構,包括細胞膜、内質網膜、核膜、核糖體、微體、微管和微絲、高爾基體、中心體等直徑小于0.2微米的細胞超微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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