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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裡怎麼樣對付媽寶男

情感 更新时间:2024-12-04 21:16:28

婚姻裡怎麼樣對付媽寶男?生活中,有一類男人可謂是“媽媽的乖孩子”,他們凡事以媽媽為中心,嘴邊挂着“我媽說”、“我媽喜歡”、“我媽媽不同意”等,媽媽在他們心目中永遠是對的,這類人也被戲稱為“媽寶男/媽寶女”,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婚姻裡怎麼樣對付媽寶男?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婚姻裡怎麼樣對付媽寶男(婚姻情感的噩夢)1

婚姻裡怎麼樣對付媽寶男

生活中,有一類男人可謂是“媽媽的乖孩子”,他們凡事以媽媽為中心,嘴邊挂着“我媽說”、“我媽喜歡”、“我媽媽不同意”等,媽媽在他們心目中永遠是對的,這類人也被戲稱為“媽寶男/媽寶女”。

什麼是媽寶男/女?

知乎上曾經有一個是“如何分辨媽寶男/女?”

有一段話獲得了高贊,概括一下:

什麼事情都要跟家人彙報,依賴性強。

母親個性強勢,孩子人格不獨立那麼簡單。

往往不成熟,不會正确處理朋友和家人的關系,跟朋友吵架後找父母訴苦。

言語中會經常提及父母,以父母的意見為大。

遇到問題總尋求父母的幫助,習慣尋求庇護和保護而不是自我救贖或者保護别人。

而其父母表現為對曆任朋友都不滿意,隻覺得自己孩子最好。

名言就是:隻要你對我媽好,我就對你好。深受其害...

媽寶男/女,最大的特點是是沒有“斷奶”。

他們甘于稱為母親的附屬品,甘于抛棄自己的腦袋,甘于放棄自己的權力,省心省事地寄居,并不自知。

沒有獨立的事情分辨能力,也可以稱為“巨嬰”。

2013年,英國一項調查顯示,多數工資待遇好、職位高的男性是“媽寶男”。

在接受調查的公司首席執行官、外科醫生、高級公務員等男性金領人士中,近2/3的人表示自己“聽媽媽的話”,62%的人做每個人生重大決定前都征求了母親的同意。

美國康奈爾大學醫學院心理學教授佩吉·德雷克斯勒指出:“男孩和母親關系越好,就越有耐心和自信心,社會責任感和适應力越強,而且攻擊性小,會照顧人,很可能成長為堅強、獨立的領導者。”

不過,“媽寶男”似乎并不受女性青睐。調查顯示,41%的女性不願意與這種男性約會。

這是因為,“媽寶男”們往往會表現出一系列“沒斷奶”的表現:不管年齡多大,都依賴母親,性格軟弱善變;婚後是“甩手掌櫃”,凡事大都由母親和妻子代勞;處理婆媳關系,他們是“三明治丈夫”,孝順至上,無法成為妻子的保護傘。

“媽寶男”的養成并非一朝一夕。首先,在嬰幼兒時期,如果母親工作繁忙或者經常出差,不能經常陪在男孩身邊,會對其心理發展産生影響,孩子長大後過于依戀媽媽。

其次,進入青春期,人的行為與情感自主性發展迅速。但由于每個人的能力強弱不同,一部分人情感、行動發展協調,形成獨立、負責、有擔當的性格;而一部分人情感自主性較差,遇事喜歡躲在父母身後,可能變成“媽寶男”。

最後,如果父親工作太忙或性格軟弱,母親感覺自己不被重視,就會出現情感缺失,進而将大部分情感和精力轉移、寄托到兒子身上。

父愛和父親角色的缺失也讓兒子對母親的依賴性更強。

而一旦母子關系過密,兒子在家庭中就可能承擔“代理配偶”的角色,即母子二人在精神上形同夫妻,導緻戀母情結。在這樣的情況下,兒子結婚時,母親會擔心媳婦照顧不周,或者覺得辛苦養大的感情寄托即将失去,從而産生嫉妒、悲傷等情緒,甚至威脅兒子的婚姻。

母親含辛茹苦将兒子養大,很不容易。兒子孝敬母親,讓她樂享晚年,也無可厚非。凡事有度,需要界定清楚母子及夫妻關系,形成一個平衡的家庭氛圍。

當發現家庭中存在這種不當關系模式時,首先建議“媽寶男”找到自身原因,在心理上給自己“斷奶”。如果家庭關系令自己痛苦、厭倦時,要有意識地改變現狀,不再依賴母親的庇護。

由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所以男人必須在經濟上獨立。其次,男人要适當跟母親“劃清界限”,母親也不應過度依賴孩子帶給自己的快樂。

父親要做母親的強大精神支柱,告訴她與兒子保持一定距離,不代表給予的愛和關注就少了;還要讓她把兒子和媳婦看作一個整體。最後,如果是因為幼兒時陪伴不夠,那麼母親就要盡力補償兒子缺失的愛,避免孩子再次産生被抛棄的感覺。

有的父母,生的不是孩子,而是分身

雖然夫妻關系才是家庭關系的定海神針這種觀點已經老生常談了,但是在以“孝道”為先的東亞國家裡,很多家庭裡:親子關系依然重于夫妻關系。

“媽媽以大母神的形象存在,以孩子為中心構建家庭,父親主動或被動在家庭裡缺席,更多的追求社會認可的榮譽。”

孩子成年以後,母親也不願意放手,“媽寶男”,“媽寶女”便應運而生,但由于東亞家庭裡其實多為女性掌權,所以“媽寶女”的危害更大,因為她會把這種模式一代代延續下去。

子女想反抗?内疚和負罪感壓死你

對控制欲強的母親來講,最迫切地就是建立起和子女之間的邊界感。

對子女放手,不要參與太多子女自己的事情,讓他們獨立做主,主動和子女分開,讓子女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但由于認知的有限以及習慣的養成,改變父母非常困難(親測失敗N 1次),與其要求她們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不如子女自己強大起來,堅定地拒絕父母的綁架。

這一步同樣不好走,因為被控制性母親養大的孩子,有種天然的“察言觀色”本領,害怕反抗自己的母親,害怕惹母親不高興。

我發現很多恨嫁“剩女”其實是媽寶女,因為自己的能力實在是低下,所以被剩下了。

不良的家庭教育,遲遲不能斷奶

有相當部分的剩女隻要沒結婚,哪怕30歲,35歲,40歲,都還跟父母住在一起,永遠住在一起。

她們被父母照顧得無微不至,在家裡的身份永遠是女兒,而非一個獨立的單身女人。

她們在法律上是單身,但是在生活方式上不是,她們已經跟父母結婚了。

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單身女人,要從自己獨立居住開始,不一定買房,租房甚至是跟人合租都好。

在講座上有個女孩子聽到我這一觀點,睜大了眼睛問:“父母有房子還要自己花錢住出來,這不是浪費錢嗎?”

我苦笑說,人生不是這麼算的, 人生需要很多必要的浪費,有很多節約會導緻災難性的結果。

父母家和公司之間的交通要兩個小時,為什麼不在離公司近的地方自己租房呢?

如果你家住在偏遠的地方,離市中心很遠,下班回家後和周末恐怕你也沒什麼興緻出門了,也就宅在家裡了。

無論男女,别頂着孝順的名義,動不動我媽說,結婚之前請斷奶!

暖心理 隻願你被這世界溫暖相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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