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小産權房?小産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産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裡頒發,亦稱“鄉産權房”。“小産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産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産權證。
那麼,小産權房法律怎麼規定?如今小産權房要怎麼交易呢?
小産權房法律怎麼規定?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隻享有使用權,村民将房屋賣給本村以外人員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産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确權登記發證的若幹意見》規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産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如今小産權房怎麼交易?
市民購買小産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小産權房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也隻能算是合格的農房,一些中介也隻是在暗中兜售。嚴格意義上說,買賣小産權房是屬于違法行為,市民購買小産權房利益受到侵害時,也很難維權。
小産權房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涉嫌違法建設;小産權房沒有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因而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對于小産權房,無論是國土資源部還是國務院,态度向來強硬。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不動産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産物權的證明。不動産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産登記簿一緻;記載不一緻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産登記簿确有錯誤外,以不動産登記簿為準。
房小産權動遷有賠償嗎?
1、拆遷補償方式包括貨币補償、房屋産權調換以及二者的結合
補償方式可以完全交給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進行選擇,這裡面體現的僅僅是權利人對财産權實現的選擇權,從這個角度來講,可以賦予小産權房所有權人别無二緻的補償方式選擇。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币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産權調換。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2、房屋被拆遷隻能獲得貨币補償的情形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實行房屋産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産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産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币補償。
第二十六條: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币補償。
3、若小産權房是違法修建的房屋,那麼将無法獲得任何的補償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适當補償。
買了小産權房子怎麼辦?1、如果已簽了合同但尚未取得産權證明,并且該房屋系在集體土地上建設,且購房者非當地居民,鑒于可能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購房款,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購買了當地居民的農房或從他人手上購買了有産權證明的“紅證房”,房款已經支付且已經入住,但無法辦理過戶的,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3、如果已經購買了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當地政府頒發的産權證明或土地使用證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給有當地戶口的居民。
4、如果是在建的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項目,在委托專業機構評估市場風險和法律風險之後,則應當按照現有的土地管理規範,完成土地征用手續,并按照商品住房項目的規定手續報批,采取可能的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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