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反對教師多布置作業,孩子就被孤立并被要求轉學?
據媒體報道,在貴州,一所當地的“頂流”小學的一名家長反對教師給孩子布置過多書面作業,與教師發生沖突,結果遭遇全班共39名家長中的37名家長聯名“請願”要求這名家長的7歲孩子轉學,理由是這名家長的教育理念和大家不相同,影響了學校的正常教學。而這名家長質疑,這些家長是在教師的“裹挾”之下簽名。
首先必須明确,這37名家長的聯名“請願”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因為接受義務教育是每個适齡學生的平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剝奪,投票、“請願”屬于參與公共事務進行公共決策,而保障适齡孩子的基本受教育權,不屬于公共決策範疇。
當地教育局已經對涉事教師做出師德處理,給予全區通報批評、撤銷年級組長職務、取消“市級名班主任”稱号的決定,并對學校相關領導進行約談。通報稱,該教師“在教師節期間收受家委會禮品、公布成績排名、考試前漏題、對家委會排除個别家長單獨建群問題默許并參與等行為。”但是通報發出後,不少家委會成員和家長為涉事老師“叫屈”,還有部分家長在原微信群内要求這名家長“給大家一個交代”。
有幾個問題值得深入探讨:怎麼執行給學生減負的規定?怎麼理解多數家長支持學校教師的“違規”做法?家長委員會究竟在學校辦學、家校溝通中起什麼作用?
不論是按“雙減”意見,還是之前的減負規定,學校老師都不得給小學一二年級低年級學生布置書面作業,因此,這名家長反對教師給孩子多布置書面作業,是正确的也應該得到支持的。這也是落實“雙減”的重要力量,家長積極配合,反對學校給學生“增負”的措施,并向教育部門舉報,由教育部門進行查處、問責。之前,我國給中小學生減負的效果并不好,就因為不少學校違規補課、組織考試、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家長并不向教育部門舉報,教育部門也視而不見。
但是,要求嚴格落實減負措施的家長,卻被其他家長“孤立”,也并不令人意外。前年,南京就發生家長反對給學生減負的風波,家長質疑減負讓學生變“學渣”。最近,上海一所初中學校也發生一名家長舉報學校舉行“月考”,卻遭到其他家長“怒怼”的新聞。這些家長的理由是,你要減負是你自己的事,不要影響其他孩子追求進步,老師“違規”給學生布置作業、學校“違規”組織月考,這是“真正對學生好”,都不做作業、都不考試,難道中考時“開盲盒”?甚至質疑舉報的家長是别有用心,是自己孩子不行,也讓讓别的孩子不行,或者自己有條件給孩子補課,而故意讓學校不給孩子布置作業雲雲。
這是當下的“雙減生态”,客觀而言,由于我國的教育評價還存在唯分數、唯升學的問題,因此基礎教育存在應試傾向,嚴重競技化、功利化。“雙減”緻力于消除教育的劇場效應,讓每個學生、家長都“坐下來”舒适的“看戲”(按成長規律學習、成長),然而,在嚴格監管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之後,很多家長依舊不願意“坐下來”,擔心自己“坐下來”了,其他家長依舊站着,自己的孩子必定在“提高一分幹掉千人”的升學競争中吃虧。于是,在校内,默許學校違規布置作業、補課,在校外,學科類培訓從公開走向“地下”,“保姆式家教”、“高端私教”受追捧。可以說,減負也成為家長間的博弈——你減别人不減怎麼辦?在減負博弈中,很多家長陷入“囚徒困境”之中,主動跳下“應試軍備戰車”的家長少之又少,這些家長自己跳如果不影響其他家長,其他家長沒意見,影響到其他家長,就成衆矢之的。
走出減負的“囚徒困境”,必須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和學校辦學改革。減負隻盯着校外培訓機構和學校的規範辦學,是不夠的,還必須打破單一的分數評價體系,建立多元評價體系,這才能引導所有家長形成新的教育觀和人才觀。進行學校辦學改革,則要落實和擴大學校自主權,建立現代學校制度,激發學校辦學活力,提升教育質量。
成立能發揮作用的家長委員會,就是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内容。目前很多中小學都成立了家委會,但是這并不是真正意義的家委會,家委會變異為“工具”或者“聯誼會”,并沒有發揮監督學校辦學、構建平等家校關系的作用。這起事件中的家委會,就有成為學校老師邊緣與教師發生沖突家長的“工具”之嫌。
真正意義的家長委員會,應由全體家長選舉産生,代表家長參與學校辦學管理、評價,維護學生的權利,這可構建平等的家校關系,減少家校的矛盾、沖突,而不是激化矛盾與沖突。“雙減”要起到減輕學生負擔的實效,就必須發揮學校的教育主陣地作用,為此,有必要推進學校進行現代治理,提高治理能力,在規範辦學基礎上提質增效。
本文原載: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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