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激活日期什麼意思?【案情】2016年1月4日,安溪縣鳳城工商所接到消費者小王來電投訴稱,小王于去年10月12日在某商家參與“以舊換新購買手機”活動,用蘋果iphone6型号手機補貼2100元,換購得到蘋果iphone6S型号手機,購買當初,商家告知小王激活日期是購買當天但隔了幾天之後,消費者小王發現該iphone手機的激活日期9月24日由于消費者小王此後在國外故無法到店處理2016年1月4日,回國後的消費者小王向商家反映要求處理,商家不予處理,小王遂向工商部門投訴,望協助調解 ,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手機激活日期什麼意思?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案情】2016年1月4日,安溪縣鳳城工商所接到消費者小王來電投訴稱,小王于去年10月12日在某商家參與“以舊換新購買手機”活動,用蘋果iphone6型号手機補貼2100元,換購得到蘋果iphone6S型号手機,購買當初,商家告知小王激活日期是購買當天。但隔了幾天之後,消費者小王發現該iphone手機的激活日期9月24日。由于消費者小王此後在國外故無法到店處理。2016年1月4日,回國後的消費者小王向商家反映要求處理,商家不予處理,小王遂向工商部門投訴,望協助調解。
【調解】工作人員接訴後,經與消費者、商家取得聯系,證實消費者反應屬實,商家同意退還給消費者288元作為提前激活該蘋果手機的補償。消費者對此結果表示滿意。
【評析】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産地、生産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産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内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在本案中,“iphone手機激活日期”作為一個在蘋果品牌手機售後服務中重要的商品參數,被商家有意進行瞞報,事實上構成了對消費者知悉商品真是情況的權利,違背了《消法》的有關規定。事實上,相較于有形的商品形态特征和常規的産品信息參數,諸如“激活時間”這樣與品牌售後緊密相關的相對新式的參數,往往被消費者所忽略,其中所出的問題也多半被商家化解為“小差錯”,然而“小差錯”背後,則是與消費者權益緊密相關的維權問題,應當予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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