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
第一節 語法概說
語法是語言三要素之一,是詞、短語、句子等語言單位的結構規律。
語法的定義:一個指語法規律,即客觀存在的語法事實;一個指語法學,即語法學者對客觀語法事實的說明,帶有主觀性。
語法的性質:抽象性、穩固性和民族性
四級語法單位:語素、詞、短語、句子
語素是語言中最小的音義結合體。
詞是最小的能夠獨立運用的語言單位,是組織短語和句子的備用單位。
短語是由詞組成的、沒有句調的語言單位,是造句的備用單位。
句子是具有一個句調、能夠表達一個相對完整的意思的語言單位,句子前後有隔離停頓。
句法成分:主語、謂語、動語、賓語、定語、狀語、補語、中心語、獨立語。
句法成分是句法結構的組成成分。句法成分是由若幹詞按語法規律組成的。
主語是被陳述的對象,謂語是陳述主語的,兩者之間是陳述關系。
動語在前,表示動作行為,是支配、涉及後面的賓語的成分。
賓語位居動語後頭,表示人、物或事情,是動作所支配、所涉及的對象。
定語是名詞性短語裡中心語前面的修飾語。
狀語是謂詞(動詞、形容詞)性短語裡中心語前面的修飾語。
補語是動詞、形容詞性短語裡中心語後面的補充成分。
句法成分表
第二節 詞類(上)
詞類是詞的語法性質的劃分。
劃分詞類的目的在于說明語句的結構規律和各類詞的用法。分類的依據是詞的語法功能、形态和意義三方面。
詞的語法功能,即詞的分布功能,主要是指實詞在語句裡充當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詞的職位。
詞的形态可分為兩種:其一指構形形态,其二指構詞形态。
詞的形态
詞的意義,指語法上同類詞的概括意義或意義類别。
詞的意義
詞的語法功能、形态和意義三者是一個統一體的不同表現。漢語劃分詞類,語法功能是主要的。
實詞:名詞、動詞、形容詞、區别詞、數詞、量詞、代詞、副詞、拟聲詞、歎詞。
虛詞:介詞、連詞、助詞、語氣詞。
現代漢語的詞類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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