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書生多風流,不過,書生要是把功名看得比命重,把心思都花在了攻讀上,就容易被人綠了。
明朝嘉靖年間有一個姓湯的書生,書讀得不錯,不到二十歲就中了秀才,因為家裡有錢,娶了妻,又買了妾,按理說,這樣的生活已經夠美滿了,但是,湯書生總覺未中舉人和進士是遺憾。在明朝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毅然告别妻妾,去省城拜名師求學。
湯秀才倒是一拍屁股走了,忘了他隔壁住着個老色鬼——他堂叔湯賣肉。湯賣肉是個屠夫,雖然已經五十好幾的年齡了,可能是宰殺豬牛的關系,公豬公牛的那玩意吃得多了,身體好,精力旺,常常幹些沾花野草的事。侄兒湯秀才年輕漂亮的小妾張氏自然難逃他的淫眼。湯秀才還在家裡時,就常常以送塊肉去湯秀才家串門,一雙色眯眯的眼睛,在張氏身上滾來滾去。偶爾,裝作不經意地用身體碰撞一下,過過幹瘾。湯秀才去了省城,這不是自己找綠嗎?
有親戚關系,容易掩人耳目。湯賣肉還是以送肉為名去串門,遇到單獨和張氏相處了,常常就言語挑逗。
明朝建立後,明太祖朱元璋就大力提倡女人守節,尤其是朱元璋死後,明朝還恢複了讓女人殉節陪葬的制度,按理說從小就受“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思想影響張氏,知道偷歡亂搞的嚴重後果,斷不會和丈夫的老輩子亂搞一腿的,但張氏也是正常的女人啊,湯秀才一走,好寂寞難耐,在湯賣肉的引誘下,那就是幹柴遇到烈火,親戚關系不是問題,年齡大小不是問題,沒有繞多少彎子,就做了那違背倫理的事。
明朝時期,失節會被浸豬籠
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正所謂久走夜路必撞鬼,張氏和堂叔的奸情有一天被湯秀才的發妻李氏撞見了。本來在明朝,大老婆的地位比小妾高很多,可以像皇後教訓妃子一樣管束小妾,偏偏這李氏生性懦弱,又覺得家醜不能外揚,她沒有聲張,而是到佛堂前去跪拜祈求神靈寬恕。李氏虔誠忏悔的樣子,像是偷野男人的是她一樣。
李氏沒張揚,張氏和湯賣肉卻當成是李氏是在等湯秀才回來才告密。如果屆時湯秀才把他們的醜事一鬧開,湯氏族人不把他們浸豬籠,都會送到官府,輕則挨闆子,重則還是可能會送命。兩人一合計,幹脆來個殺人滅口,将李氏推進水塘給淹死了。然後張氏呼天搶地地對外宣稱,李氏不小心失足滑落水塘淹死了。
在省城求學的湯秀才得到族人的報信趕了回來。聽了張氏的說法,本來已經信了李氏是意外身亡,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張氏親生的才三歲多的女兒突然告狀說,大娘好壞啊,好幾次都在佛堂咒罵娘和叔公。這小女兒,本意是要在爹面前為自己親娘張氏抱不平的,但是,她的話卻讓湯秀才心裡起疑,再聯想到堂叔在村子裡的名聲和那雙色眯眯的眼,當即就審問張氏是否和堂叔做了啥見不得人的事,被李氏發現了,被殺人滅口的。
張氏當然不承認,還哭鬧不止。湯秀才說,你若沒做虧心事,就去李氏棺椁前發毒誓。張氏被逼無奈,隻好麻着膽子發誓說:如果她和堂叔有奸情,害死了李氏,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怪就怪在張氏發完誓,天就變了臉,一陣狂風亂吹,接着就是電閃雷鳴。張氏正吓得瑟瑟發抖,誰知又風停雷止,天空又恢複平靜。安然無事的張氏就來了勁,說湯秀才冤枉她,玩起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把戲,直到湯秀才又抱又哄,才平息。
然而,很快就傳出消息,湯賣肉被之前那陣雷給劈死了。
賭咒發誓的是張氏,她沒事,卻把奸夫湯賣肉詛咒死了,這也夠離奇了吧。更離譜的是,不久張氏就發夢癫,開始打胡亂說,一會像是李氏的口吻喊,你這淫婦,還我命來!一會又像是湯賣肉的聲音在叫嚷,寶貝,我舍不得你,快随我來。瘋瘋癫癫幾天後,竟然自己掐着自己的脖子,把自己給卡死了。
明朝嘉靖年間的張氏和堂叔湯賣肉偷歡并殺人最終不得好死的下場,雖然詭異,但卻是也應了惡有惡報的老話。這真是,做了毒事,千萬别發毒誓,舉頭三尺有神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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