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侵犯他人名譽權?近期,朋友咨詢了一個問題,簡單說來,是他人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對其不實信息,給其生活造成了不良影響,問如何處理,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朋友圈侵犯他人名譽權?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近期,朋友咨詢了一個問題,簡單說來,是他人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對其不實信息,給其生活造成了不良影響,問如何處理。
微信朋友圈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但由于人際關系是互聯的,相關信息在朋友圈發布的時候,會産生一定的影響力和傳播效果。
如果在朋友圈發布對他人的不實信息或進行人身攻擊,對他人造成影響,可能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是關于民事權利以及名譽權的概念的規定。
如果是向抖音平台、微博或其他網絡平台發布此類信息,作為被侵權人,可以怎麼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條規定如下:
可以向相關的媒體等及時反映,要求媒體采取措施,比如更正或者删除相關不實信息。這種做法可以避免損失的擴大。
當他人在朋友圈發布對自己的不實信息或進行人身攻擊,造成自己社會評價降低,如何維權?
①可以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比如在相關網絡平台删除失實信息;消除影響、恢複名譽,比如在相關網絡平台澄清事實;賠禮道歉,比如采用登報或其他方式進行道歉,要求侵權人支付精神損害賠償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如下:
②可以尋求相關部門(公安機關)的幫助。實施诽謗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要求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比如拘留、罰款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如下:
③如果诽謗他人,情節嚴重(比如手段惡劣或緻使被害人受到嚴重精神刺激而自殘等;浏覽、轉發次數達到一定次數;危害社會秩序等),構成犯罪,被害人可以采取自訴方式維權,如經審判定罪,侵權人将承擔相關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如下: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朋友們在使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切記應遵守法律底線,切不能發布一些有損他人的不實信息,也不要随意轉發此類不實信息。今天的法律知識分享,你get√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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