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字識讀」第一輯:與人有關的部首及篆字(34):又、父、史
文/圖|王萬平
在上期《篆字識讀033:失、拜、掇,拜并非雙手合十,掇源自縫制衣服》一文裡,我們解讀分享了“與人有關的部首及篆字”:失、拜、掇。有興趣的朋友可翻看。
今天我們繼續解讀分享“與人有關的部首及篆字”:又、父、史。
100、又
讀音:yòu,于救切。
《說文解字》:手也。象形。三指者,手指列多略不過三也。
像手抓握的形狀。字形隻畫三根手指的原因,是因為五根手指排列起來太多,因此略去其二, 使字形上手指不超過三根。
甲骨文,是一隻右手,但已經不是圖畫,而是簡化成了文字符号。常被借為“佑”、“右”、“有”等。
金文,沿襲了甲骨文形體,也常被借為“佑”、“祐”、“有”等。
小篆,沿襲了甲骨文、金文的形體。
101、父
讀音:fù,扶雨切。
《說文解字》:矩也。家長率教者。從又舉杖。
是規矩的代表。一家之長,是帶領教育子女的人。像一手舉杖教育子女的樣子。
原是一隻手拿着一把石斧或棍子的形狀,表示從事勞動的男人,或有權力之人。後來常指“父親”或男性長輩的統稱,如“祖父”、“伯父”等。
甲骨文,上為左手持石斧或棍子的形狀,下為右手持石斧或棍棒的形狀。金文,沿襲了甲骨文的形體,隻是字形更靈動誇張。
小篆,沿襲了甲骨文、金文的形體,字形規整。
102、史
讀音:shǐ,疏士切。
《說文解字》: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
本義是“史官”,是宮中負責記錄重大事件的官員。字形采用“又”作邊旁,像一手持“中”,表示記錄的客觀公正。
這也隻是許慎地解釋。其實在上古時候的史官,是掌管占蔔的,所以用手握弓鑽龜甲、獸骨以蔔吉兇,倒也有“中正”之義。
“史”、“吏”、“使”、“事”本為一字,後來才有了分化。
甲骨文,右手持“中”的形狀,其實是手握弓鑽。
金文,沿襲了甲骨文形體。
小篆,沿襲了甲骨文、金文的形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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