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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法

情感 更新时间:2025-02-23 06:31:30

古代婚姻法?根據儒家經典的記載,我國傳統的婚聘禮儀,最突出、最典型的是“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或稱納成、納币)、請期、親迎,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古代婚姻法?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古代婚姻法(古代婚姻締結的六大程序)1

古代婚姻法

根據儒家經典的記載,我國傳統的婚聘禮儀,最突出、最典型的是“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或稱納成、納币)、請期、親迎。

六禮是西周時就已确定了的,其内容儀注都比較複雜。但當時有所謂“禮不下庶人”的框框,并未達于民間。

至漢代,六禮才開始普遍施用,但違禮之舉亦不罕見。元始四年(公元4年),立王莽女王氏為皇後,僅有納采、問名、蔔吉及遣使奉迎等程序。東漢以後,社會動蕩,婚姻儀式更大為簡化。

隋唐以後,六禮被人們有意識地增減,如在宋代,常常是并問名于納采,并請期于納征,六禮僅存四禮。南宋時,朱熹又将納吉并入納征,實際上六禮隻剩下納采、納征、親迎三禮。

明初,官方命令士庶都要遵守《朱子家禮》行事。到了清代,又加入了成婦禮、成婿禮等禮節,但這可以看作是親迎禮的延續。

從大的方面着眼,後世婚禮大都未脫周代六禮的大框架,而是在這個框架中有所增減。增減的大體輪廓是,前五禮多有合并、減損,而最後的親迎則不止是迎婦到家,而是顯著地增益,除了成婦禮、成婿禮之外,還有很多儀俗,在時間上甚至延續到親迎後的第三天。具體内容如下:

一、納采

納采,也就是男家請人向女家說明締婚的請求,相當于後世的提親、說媒。我國傳統上盛行包辦婚姻,青年男女沒有自主權。到了當婚當嫁的時候,男方家長便請媒人向早已物色好的女方家長提親,表達想和對方聯姻的願望。當然,這種選擇是有條件的。比如,《大戴禮記·本命》即有“五不取(娶)的說法:

“遂家子不取”,即行為有違禮教,沒有家法的女子不能取。

“亂家子不取”,即家風淫亂、天性冶蕩的女子不取。

“世有刑人不取”,即直系親屬中有受過墨、劓、剕、宮、髡等刑罰的女子不取。

“世有惡疾不取”,即直系親屬中有啞、聾、秃疠(瘟疫或惡瘡)、伛(駝背)等疾病的女子不取。

“喪婦長子不取”,即母親去世,和父親一起長大的大齡女子不取,恐其缺乏生活經驗。

後世的婚聘條件是“門當戶對”,所謂門當戶對,是指除了家族的社會地位外,還有經濟條件、家族世系、職業等等。結婚當時人本身的條件也要考慮。

盡管是婚聘的第一個步驟,納采也要攜帶禮品(禮物,并非金銀錢财)。先秦時用,所以這個儀注也叫“奠雁”。之所以用雁,是因為雁是候鳥,冬天飛往南方,夏季生活在北方,來去有時。納采用雁,實際上是告訴女家“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應該像雁那樣适時選擇其所在。後世納采的禮物大大豐富了,有時竟多達五十多種,而且具有象征意義,如送表示“吉祥”、送鹿表示“福祿”、送膠、漆表示“和諧”……等等。

  • 奠雁禮為婚姻禮儀。從周代至清末,按六禮框架而行的婚姻中,需男方使者執雁為禮送與女家。因為雁是候鳥,随氣候變化南北遷徙并有定時,且配偶固定,一隻亡,另一隻不再擇偶。古人認為,雁南往北來順乎陰陽,配偶固定合乎義禮,婚姻以雁為禮,象征一對男女的陰陽和順,也象征婚姻的忠貞專一。後來因雁越來越難得,人們就改用木刻的雁代之,到近代,改用鵝、鴨、雞三種活禽代替行奠雁禮,以定婚姻的和順。用雁之禮,朝鮮等國也襲用。

二、問名

納采得到準許,也就是女家收下了禮物(并非金銀錢财),接下來就是六禮中的第二步——問名。問名即雙方相互探問男女的姓名、年齡、生辰、籍貫、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名号、官職等,以便對方有一個初步的了解。這一儀注,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請八字”。

如果締結婚姻的意願是當事的男家或女家提出,再請媒人說合的,他們對對方已經有了一些了解,這個步驟就可有可無。但如果是媒人主動來撮合的,問名則是必需的。但無論如何,納采既準,雙方都要主動将這些情況告知對方。

初期,問名也要再次攜帶禮物(雁)。但六禮簡化以後,納采和問名便同時進行。

三、納吉

六禮的第三步是納吉。在問名和納吉之間,有一個内容并不簡單的“地下工作”,即合婚。這也可以看作是納吉的一部分内容。

我國傳統的婚姻,不僅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依據,而且也把“天神之兆”作為依據。問名之後的工作,就是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考察雙方締結婚姻的可能性。這一系列活動就是合婚,後世俗稱“批八字”。婚姻能否成立,這是最為要緊的一關。倘若其他方面的條件都比較相符,八字不合,也隻好就此拉倒。

先秦的合婚似乎并不像後世那樣複雜。當時的納吉是“歸蔔于廟”,即用蔔筮的方法一錘定音。同時也說明婚姻是承繼祖祀的大事,所以要在家廟蔔筮。蔔得吉兆後,男家便仍以雁作禮物請媒人通知女家,決定締結婚姻。

  • 所謂的“八字”,和我國傳統的曆法相關。我國古代以幹支紀年、紀時,天幹、地支相配組成的六十組名目及其順序分别指代着一定的年、月、日、時。每一個人的出生年、月、日、時由四組幹支紙袋,共有八個字,這就是“生辰八字”。此外,古人為了便于記憶,又用十二種動物來配十二支,形成了人的十二屬相。由生辰八字,一望可知其人的屬相,由屬相的合與不合就可以判定婚姻是否相宜。關于這方面的合與不合,民間流行有許多俗謠,相合的如“青兔黃狗古來有,紅馬黃羊壽命長;黑鼠黃牛兩興旺,青牛黑豬喜洋洋;龍雞更長久;蛇盤兔,必定富。”等等。不合的有“白馬怕青牛,羊鼠一旦休;蛇虎如刀錯,龍兔淚交流;金雞怕玉犬,豬猴不到頭”。如此等等。如果把各地的俗諺收集到一起,就可以發現矛盾百出,其意義也就不攻自破。
  • 批八字除涉及屬相以外,還涉及陰陽五行。五行指金木水火土。每個人的命運都與此有關,或木命,或土命……五行也有相生、相克兩種關系。與此相應,還有命相,也可以根據生辰八字推算出來,從而也就可以判斷婚姻的吉兇。 此外,還要考慮面相、手相、骨相等等。

合婚得到吉相後,就要派人把結果告訴對方,并繼續婚禮的步驟。這也就是納吉的主體内容。這一個步驟唐代叫做“報婚書”;宋代叫做“過細帖”;晚近則稱“定親”、“換貼”、“小定”,也就是現代所說的“訂婚”。納吉以後,婚姻關系确定,雙方交換的帖子類似于後世的結婚證書。此後,男女雙方都要受到社會倫理的約束,婚姻的終止再不是随便的事情,而要經過雙方的協商或外人的調解。同時,男方逢年過節都要給女家送禮,還要給女方四季衣服。由于禮不下庶人,違禮之舉亦不罕見。繁瑣的禮儀隻有富農、小地主以上階級才常見。

四、請期

納征之事完結以後,婚姻基本地界,接下來就該迎娶進門了。而此前的準備工作,就是請期。所謂請期,就是男家占蔔擇定合婚的吉日良辰,讓媒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同意,相當于後世的“告期”、“夏日子”。

古禮請期用雁,後世用各種物品。請期儀式過程中,進行第二次迷信占蔔活動。大體與問名後的占蔔相同,主要是選擇适當的迎娶吉日、合婚良辰以及合适的迎親、送親之人。

占蔔的選擇中心仍然是八字和屬相。首先是選擇吉日良辰,民間一般選雙月雙日,如二月二、四月八、六月六等。不過,嫁娶月份一定不能選男女雙方的屬相忌諱,迎親、送親也不能犯屬相忌諱。古時候的請期似乎是口頭進行的,後世則口頭、書面皆有,尤其是世家大族或小康的耕讀人家,大多是以書面進行的,也就是所謂“下婚書”。

五、親迎

親迎,是六禮中的最後一道程序,相當于後世的婚禮大典

古禮中的婚禮儀式,并不是一天之内完成的,而是要持續兩三天,除迎娶當日外,前後各要延展一天。

《禮記》等古籍并未詳盡記述親迎前的準備議程,但後是卻發展出了一套比較繁雜的準備程序。

一般地,請期過後,女家要為女兒“開臉”、“上頭”,臨近婚期,男家要給女家送“催妝禮”。婚禮前一天,女家要派幾位婦女到男家整理新房,稱為“鋪房”,這意味着娘家對女兒的最後一次照顧,也有在女兒未過門時對女婿的禮儀性的侍奉的意義。所以,鋪房也稱“暖房”。

新郎到親戚朋友家行禮,稱“行家禮”,男女兩家還要向親友鄰裡發出邀請。平民百姓家婚嫁,不過是遞個口信,大戶人家則要送請帖、發告示。

古禮親迎的第一個程序是由新郎迎接新娘。遠自先秦,近至當代,上至品官,下至庶民,無不親迎,隻有皇帝因“至尊”而例外。(不過,先秦時似乎帝王也要親迎。《詩·大雅·大明》就記述說周文王娶太姒“親迎于渭”。)它是傳統社會中一個女子一生中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禮遇,因此也曆來為女性所看重。

古時迎親在黃昏,婚禮的取義就在于此。《白虎通·嫁娶》:“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 《說文》:“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婚,婦家也。”

先秦時親迎的程序比較簡單。新郎受父之命迎親,到了女家,女方的人要出門響應,新郎進門要獻出禮品雁,這個禮俗叫“奠雁”,是古婚禮中比較重要的議程。然後,新郎要把新娘很禮貌地接到車上,迎往家中。“婦至,主人揖婦以入”(《儀禮·士昏禮》。

後世的迎親之舉似乎要複雜得多。親迎的隊伍往往比較壯觀,有多至幾十人的。新娘在漢代和唐代都是坐車,宋代以後才流行起人們所熟悉的花轎。在迎親的隊伍裡,也包括鼓吹的樂隊等。清代北京的婚禮,大多有模仿帝王的儀仗的趨向。迎親的隊伍裡有許多挑夫拿着“開道”、“回避”的大字木牌和提燈,還舉着金瓜、斧钺等兵器。新郎戴官帽,新娘則鳳冠霞帔。因為婚姻是人生大事,雖然這些舉措逾禮,官府一般也不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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