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化黨内監督,切實加強全市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建設,鞏固深化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常态化推進固魂鑄劍行動,結合蘭州市政法隊伍建設實際,9月20日,市委政法委出台《蘭州市政法系統紀律作風督查工作辦法(試行)》。
《辦法》指出,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總要求,以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為統領,以加強政法系統黨内監督為導向,通過完善監督機制、整合監督力量、織密監督網絡,開展常态化的紀律作風督查,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堅決遏制執法司法腐敗,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
《辦法》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靶向監督。緊盯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開展監督檢查,找準問題根源,切實解決問題,形成長效機制。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嚴格按照黨章黨規、憲法法律開展督查,在事實認定、性質把握和處理分寸上求“實”求“是”,确保真實準确、客觀公正。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堅持“零容忍”,及早發現和解決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效防止和減少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确保政法隊伍肌體健康。堅持從嚴從實、跟蹤問效。堅持注重實效,聚焦重點難點,持續精準發力,堅決避免搞形式主義、走過場,以紮實的督查成果推動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取得新成效。
據了解,該《辦法》中所督查對象為全市政法系統,紀律作風督查對象為市級政法各單位和縣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及其政法幹警。重點是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可直接對職責範圍内的其他政法機關幹警開展紀律作風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紀律執行情況;作風整改情況;執法司法情況;工作作風情況;廉政風險防控情況及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項。
今年以來,全市政法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市委關于推進清廉蘭州建設的意見,堅持清廉蘭州建設與固魂鑄劍行動統籌部署、有機融合、一體推進,全力打造忠誠幹淨、務實擔當、風清氣正的政法清廉政治生态。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 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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