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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手機壞了怎樣返廠維修

科技 更新时间:2024-12-26 09:53:28

魅族手機壞了怎樣返廠維修?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近日,多位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剛用一年的手機,屏幕就壞了,售後維修時無法提供屏幕配件,“必須加錢換購新款手機”消費者們紛紛質疑“這是什麼道理”?,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魅族手機壞了怎樣返廠維修?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魅族手機壞了怎樣返廠維修(屏幕損壞隻能加幾千元換購新機)1

魅族手機壞了怎樣返廠維修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近日,多位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剛用一年的手機,屏幕就壞了,售後維修時無法提供屏幕配件,“必須加錢換購新款手機”。消費者們紛紛質疑“這是什麼道理”?

調查發現,“手機隻換不修”的投訴并非少數,涉及魅族、vivo、OPPO等品牌。

魅族客服:暫無屏幕配件

可加3399元換購新機

7月19日,山東臨沂消費者李先生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去年6月,我在魅族京東自營旗艦店支付3499元購買了一款魅族17 Pro手機。今年7月初,手機不小心受到擠壓後内屏出現漏液。我打電話咨詢魅族客服是否可以更換屏幕,對方稱沒有配件。7月4日,我又去了魅族售後的官方授權店要求換屏,工作人員查詢後,告訴我有配件,于是我交了300元訂金訂貨。”但沒過多久,該授權店工作人員向李先生反饋說,配件已無庫存,無法換屏,隻能退還訂金。李先生再度聯系魅族官網在線客服,客服人員表示可以加錢換購魅族18系列的手機。

《中國消費者報》通過李先生提供的通話錄音了解到,7月9日,針對李先生的情況,魅族客服人員提供了兩種解決方案:一種是回收李先生的舊手機,然後加錢換購魅族18系列的新手機;另一種是給李先生申請屏幕售後維修,但等待時間較長,無法告知具體時間。

李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魅族客服表示,可以按900元的價格回收我的舊手機,但魅族18 Pro手機(全網通公開版12 256GB)在魅族官網的售價是4299元,我需要補3399元才能換購,這樣十分不劃算,因此我拒絕了該方案。”

7月20日,《中國消費者報》通過魅族官網聯系在線客服詢問魅族17 Pro手機屏幕損壞是否可以更換配件,客服人員回複:“可以到當地網點或官網申請寄修,具體需要網點收到機器後核實。”《中國消費者報》追問:魅族售後給出的方案是加錢換購18系列的手機,為什麼不能直接換屏?客服人員則表示,建議考慮此方案。

vivo售後:該款瀑布屏已停産

可加錢換購新款機或換殘次屏

家住黑龍江哈爾濱的李彩丹使用的是vivo品牌手機,也遭遇到了類似問題。

“一年前我花4999元買了一部vivo NEX 3S手機,這款手機是瀑布屏設計,今年7月3日,手機屏幕摔碎了,我去vivo售後門店請求換屏,工作人員告訴我該款手機和屏幕都停産了,建議将手機折舊後,再添錢換購新款手機,被我拒絕。”李彩丹對《中國消費者報》說,随後,vivo客服又表示可以給她換一個有劃痕的殘次屏,價格是1180元,也被她拒絕。“這兩種方案我都無法接受,我還是想換那款價格為1380元的原廠原裝屏幕。”李彩丹對《中國消費者報》表示。

《中國消費者報》調查發現,vivo NEX 3S手機于2020年3月14日10點正式開售。7月21日,vivo官網顯示該型号手機“商品已下架”。《中國消費者報》詢問vivo在線客服:該型号手機是什麼時間停産的?為何停産下架?客服則表示,具體的時間沒有相關信息。

“根據公司策略,手機更新換代是正常的市場規律,下架是産品下架,跟售後沒關系。”當天下午,vivo售後的客服人員緻電《中國消費者報》表示,vivo NEX 3S手機的維修是和海外的一個生産商合作,受疫情影響,該生産商因物流等原因無法供貨,因此屏幕缺貨。這款手機顯示屏的價格是1380元,同時還有1180元的“特惠屏”,“特惠屏”性能方面沒有問題,但外觀方面有點瑕疵,比如充電接口處有明顯的劃傷等。

客服人員表示,目前這兩款屏幕都沒有貨,vivo廠商給消費者提供“優惠換購”活動,消費者支付手機屏幕費用可以換一個配置稍差的手機,支付屏幕費用和差價,可以任選vivo的機型換一個高配置的手機,若參加換購會給消費者一些優惠。

類似投訴數量不少

魅族、vivo等品牌較突出

《中國消費者報》調查發現,此類投訴并非少數。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搜索關鍵詞“手機 隻換不修”,結果顯示有255條相關投訴,反映的問題有手機廠商拒不維修舊手機、要求消費者折舊後更換新手機等,投訴對象涉及華為、小米、realme真我、三星、OPPO等。

《中國消費者報》在黑貓投訴平台上分别搜索關鍵詞“魅族17 Pro”和“vivo NEX3S”,結果分别顯示有179條和9條相關投訴,其中多條投訴反映該品牌型号手機在售後維修時無法提供配件,隻給消費者提供加錢換購新款手機的解決方案。

專家觀點

停産後兩年内應保證配件供應

不支持手機售後維修涉嫌違法

7月24日,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阮萬錦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采訪時表示,依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2001年11月15日實施)》(以下簡稱《規定》)第六條規定,修理者應當承擔“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費修理業務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費修理業務。“魅族17Pro手機是在售狀态,尚未停産,手機廠商應當提供符合相關标準要求的屏幕配件。手機廠商拖延維修換屏,要求消費者加錢換購新款手機的行為不合法。”

阮萬錦表示,《規定》第七條還規定,生産者(進口者視同生産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五)按照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足夠的合格零配件;保證能夠在産品停産後兩年内,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如果消費者購買手機時,與銷售方協商約定了修理合同或者協議,現在仍然處于約定的修理期内,手機廠商應當提供更換屏幕的修理服務。若沒有約定,則生産者應保證在手機停産下架後兩年内,提供維修換屏的服務。

“vivo NEX 3S手機是2020年3月上市,停産下架如未超過兩年,手機廠商以疫情供應商無法供貨為由拒絕提供維修配件是不合法的。”阮萬錦分析道。

阮萬錦表示,依據《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修理、換貨、退貨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消費者享有手機“三包”有限期内的免費修理的權利以及“三包”有效期外、産品停産後至少兩年内的收費修理的權利。手機廠商在該修理期間内應該支持維修換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經營者有“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的情形,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阮萬錦分析道:“如果手機廠商不支持應當更換屏幕的情形,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除了民事責任,相關企業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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