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打賞主播妻子退款?一些主播靠打賞賺得盆滿缽滿,而部分網友在主播的一聲聲“老闆”“帥哥”“小姐姐”中迷失了自己,不顧自身條件掏空自己的腰包,從而導緻圍繞直播打賞産生的各類糾紛也日益增多,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安徽一男子打賞主播妻子退款?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一些主播靠打賞賺得盆滿缽滿,而部分網友在主播的一聲聲“老闆”“帥哥”“小姐姐”中迷失了自己,不顧自身條件掏空自己的腰包,從而導緻圍繞直播打賞産生的各類糾紛也日益增多。
本起案件中的小美
就因其丈夫長期打賞女主播
而陷入了無限苦惱之中
下面請跟随小編
一起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吧
案情回顧
小美自從發現丈夫小剛和美女主播小麗存在“暧昧”互動,并且小剛給小麗打賞超過十餘萬元後,臉上再也沒出現過笑容。在心力交瘁之餘,就想着如何将打賞款要回來,但是小麗已經明确表示不會返還打賞款,于是她隻能将小麗作為被告、小剛與某網絡平台作為第三人起訴至法院。
小美認為
小剛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
處分了夫妻共同财産
損害了其利益
請求法院确認小剛的贈與行為無效
并要求小麗返還相關打賞款
針對小美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支持
我們需要分析三個法律問題
PART.1
小剛在網絡平台充值打賞行為的法律性質?
小剛在網絡平台充值,通過購買虛拟貨币打賞主播的行為系屬文化娛樂網絡消費行為範疇,與該平台簽訂《用戶服務協議》、《用戶充值協議》等合同,并享受了精神利益,雙方形成的是網絡服務合同法律關系,不屬于贈與。同時網絡平台提供的服務具有即時履行的特點,即小剛每次充值打賞消費完成後,平台提供的網絡服務内容已經履行完畢,小剛的打賞行為自然不具有可逆性。
PART.2
小剛與小麗之間是否存在違背公序良俗的情形?
小美主張小剛與小麗存在暧昧關系,并提供線上互動評論截圖,證明小麗為達到小剛為其持續打賞的目的,進行“暧昧”互動,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但從線上互動聊天内容看,小麗和小剛并未存在違背婚姻的不正當關系,聊天内容也不能反映小麗存在誘導小剛進行打賞的情形。另外,小剛和小麗在出庭應訴之前從未線下見過面。因此,小麗和小剛的線上互動不存在違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PART.3
小剛以夫妻共同财産進行充值打賞,其行為是否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1060條的規定,夫妻雙方都有日常家事代理權。如果打賞的金額少、周期長,則應認為是一方日常家事代理權的範圍。本案中,小剛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充值打賞行為具有充分的認知度,其打賞行為是一種消費行為,呈現小額、高頻、長期性、持續性的特點。每次充值、打賞的行為均具有獨立性,不能累計評價,所以其行為未超過日常家事代理權的範圍,也屬于用戶履行與平台間的服務合同的内容。
至于小美主張小剛充值打賞侵犯了夫妻共同财産所有權,僅在夫妻内部産生侵權責任,對外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不影響網絡服務合同的效力。
綜上所述
法院經審理查明,小麗在某網絡平台注冊成為主播,通過在直播間内向公衆進行表演獲得人氣,從粉絲(用戶)處獲得禮物打賞,并以此獲取收益,并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故依法駁回小美的訴訟請求。
但是
也并不是所有的打賞都無法要回
01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的打賞行為系屬無效,應當予以返還;
02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的打賞行為,需審查是否與其年齡、智力等相适應,對于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适應的款項,監護人可以請求返還;
03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的打賞行為,如違反公序良俗,配偶一方可要求返還。當然,如果脫離了直播平台,私下贈送的金錢、禮物,則可能被認定為贈與,處理方式另當别論。
另外
除了打賞人的年齡、行為能力
是否違反公序良俗
打賞的金額、是否附條件、
是否存在重大誤解等
也是處理此類案件的重要依據
轉自:寶坻法院
來源: 石家莊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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