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在日常生活和工業生産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農用機械、礦山、建築領域都離不開柴油。有需求就有市場,有利潤就會有人铤而走險進行非法經營、儲存,要麼經營賺差價、要麼儲存自用。
當成品油專項整治聯合執法組發現非法儲存、經營柴油時,第一時間會想到交由應急局處理,但實際上,并不是所有柴油都是危險化學品,而應急局職責範圍内,隻能對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柴油進行管理和處罰。
執法人員正在查處非法儲存柴油點,圖片來源于網絡,侵删
柴油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是根據閉杯閃點來确定的,根據2015年版《危險化學品名錄》規定,閉杯閃點小于60℃的柴油才列入危化品名錄,高于60℃則不能按照危化品管理。而在應急管理部的權威回複中也有明确的解釋,并強調如将柴油閃點不做具體區分,一律列為危險化學品,影響行業、企業數量衆多,需廣泛征求相關部門、企業單位、社會各方意見,科學論證。
什麼是閉杯閃點呢?它是一種測試閃點的方法,在規定的條件下,加熱試樣,當試樣達到某溫度時,試樣的蒸汽和周圍空氣的混合氣,一旦與火焰接觸,即發生閃燃現象,發生閃燃時試樣的最低溫度。
一般來說,在進油的時候,批發公司都會附帶閃點等信息,而監管部門為了确定是否屬于危化品,也會依法取樣送檢,隻要達到标準,将按照《安全生産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依法進行處理。
非法柴油窩點,圖片來源于網絡,侵删
《安全生産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生産經營單位經營、儲存危險物品必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标準或者行業标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如果違反,将按照該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由應急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産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而如果涉及非法經營,就處理得更嚴重了。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款,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應用上述條款處罰的前提是,該批次柴油閉杯閃點小于60℃,否則處罰的依據是不合法的,自然處罰也是無效的,可以拒絕執行,同時申請行政複議。
因此執法部門和企業主都要特别注意柴油閉杯閃點的問題,這直接關系到處罰主體、罰多罰少或者不罰的問題。
據了解,下一步應急管理部将繼續與公安、市場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積極參與成品油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成品油非法經營,積極防控安全風險,堅決防範遏制生産安全事故。在充分吸納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修訂《危險化學品目錄》。
但在修訂之前,必須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處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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