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在納稅所屬期為7月時,已經完成7月份的進項數據認證、确認簽名,已報稅成功但未繳款。隔天發現有一張已經收到的進項發票忘記認證了,a公司想在7月所屬期内補認證進項數據,應如何操作? 由于a公司已經完成所屬期7月稅費申報,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會自動将稅款所屬期跳轉到8月份,那麼按正常的發票抵扣勾選的流程,勾選認證的進項數據都屬于8月所屬期。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重新更正進項數據了?以福建省公司為例,具體流程如下: 首先,在電子稅務局作廢增值稅和附加稅申報表。 其次,進入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在首頁選擇“回退稅款所屬期”,進入7月所屬期,重新按照勾選認證流程,勾選當期所有進項發票。下圖為顯示回退稅款所屬期界面:
最後,重新進入電子稅務局,即可重新申報a公司7月所屬期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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