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關聯申報

企業需在2022年5月31日前,就2021年度的關聯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
申稅小微整理了涉及關聯申報
有關問題,快來看看吧!
01 關聯申報主體是哪些?
答: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内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年度内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附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
溫馨提示
企業年度内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條規定需要報送國别報告的,隻填報《報告企業信息表》和國别報告的6張表。
02
企業在報告年度存在關聯關系,但與關聯方沒有發生業務往來,是否還需要進行關聯申報?
答:報告年度内沒有與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且不符合國别報告報送條件的企業不需要填報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03 什麼是國别報告?
答:國别報告屬于《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的一部分,具體包括G114010-G114031等6份表單,主要用于披露企業的最終控股企業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的全球所得、稅收和業務活動的國别分布情況。
04 國别報告的申報主體是哪些?
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業,應當在報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時,填報國别報告:
(一)該居民企業為跨國企業集團的最終控股企業,且其上一會計年度合并财務報表中的各類收入金額合計超過55億元。
最終控股企業是指能夠合并其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财務報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業納入合并财務報表的企業。
成員實體應當包括:
1.實際已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财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2.跨國企業集團持有該實體股權且按公開證券市場交易要求應被納入但實際未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财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3.僅由于業務規模或者重要性程度而未被納入跨國企業集團合并财務報表的任一實體。
4.獨立核算并編制财務報表的常設機構。
(二)該居民企業被跨國企業集團指定為國别報告的報送企業。
05
與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企業,符合什麼條件需要準備同期資料?
詳見→【漲知識】跨境關聯交易“同期資料”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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