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如何退稅?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可采用多種方式完成辦理,查看自己是“退”還是“補”的公式為:應退或應補稅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适用稅率-⑧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個人所得稅如何退稅?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可采用多種方式完成辦理,查看自己是“退”還是“補”的公式為:應退或應補稅額=[(①綜合所得收入額-②60000元-③“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④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贈)×⑦适用稅率-⑧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得出結果為正數(如“1350”),則需要補繳相應數額(1350元)的稅款;得出結果為負數(如“-1350”),則可得到相應數額(1350元)的退稅。随後,可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①“綜合所得收入額”包括四項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等。②至⑥五項内容可以減除後再計算年度應納稅額,即個稅起征點60000元/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和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⑦适用稅率和⑧速算扣除數。
如果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或者無法确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于辦理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按照稅法規定,單位有責任将已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告訴納稅人;
(2)可以登錄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查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記錄;
(3)年度彙算開始後,稅務機關将通過網上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結果沒有異議,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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