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自己有權退學嗎?圖片來源:百度圖片退學,對于很多學生來說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現實對于高校來說,不是“踢出”學生就完了,還要為學生引路,找到更适合他們發展的途徑,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大學生自己有權退學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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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學,對于很多學生來說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現實。對于高校來說,不是“踢出”學生就完了,還要為學生引路,找到更适合他們發展的途徑。
■本報記者 溫才妃 實習生 田思敏
2014年下半學年18名,2015年上半學年13名,2015年下半學年18名。這是南京林業大學最近三次公布的退學處理人數。一時間,大學生退學再次成為輿論熱議的話題。
事實上,近年來,本科生退學并不是什麼稀罕事兒了。據教育部透露,早在2011年,我國高等學校普通本專科學生中,平均每學年約有16萬人退學。2013年,山東大學就曾經對97名學生作出退學處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每年都有部分學生因各種原因而被退學。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南林大退學處理中,首要的是因“學業警示”退學。據悉,迄今為止,該校已陸續對49名被學業警示的學生作出退學處理。那麼,因學業警示退學的背後,提醒高校應該注意哪些問題?高校又該如何作好退學處理呢?
“學業預警”,如何保證執行到位
與退學相伴生長出來的學業預警制度,在中國高校内并不陌生。在我國,學業預警最早出自江西理工大學,2007年8月“學業預警”成為教育部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
在此次南林大的退學處理中,該校對挂科、修不滿學分者作出學業警示處理。按照從輕到重,依次是:黃色警示、橙色警示和紅色警示。
受到“黃色警示”的學生,将由老師專門幫扶;受到“橙色警示”的學生,編入下一年級學習且符合條件可以回到原年級,但“橙色警示”不得超過兩次,否則作退學處理;受到“紅色警示”的學生,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作退學處理。
相比較而言,注重過程管理的學業預警,比曾經隻注重結果、忽略過程的退學處理,确實有了很大的進步。
然而,《中國科學報》記者也觀察到,盡管越來越多的高校建立起學業預警制度,但近年來有不少高校(包括南京林業大學)退學的人數年年相對恒定,似乎學業預警并沒有帶來退學人數的減少。
浙江工商大學教務處處長劉海生表示,“如果沒有學業預警,退學的學生會隻多不少”。其原因在于,學生高中畢業後心态上過于放松,一些高校、家庭學業指導又不到位,使得學生在目标不清晰的情況下失去學習動力,導緻厭學、退學的發生;加之,大學生沉迷網絡的情況要比從前嚴重得多,所以盡管呈現出退學人數相對恒定,但實際上已經是學業預警發揮了作用。
那麼,現行的學業預警機制,是否就是無懈可擊呢?
在劉海生看來,學業預警在很大程度上發揮了告知學生弱點,提醒學生不要沉迷網絡的作用,“從教務角度來說,并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從執行角度來看,南京林業大學教務處副處長高捍東指出,關鍵在于幫扶制度的體現。“比如與學生的溝通,與家長的約談,學校配合家長幫助學生進行思想指導、心理輔導,怎麼去落實,誰來落實?”為此,他們建立了幫扶的責任人制度,提倡由專業老師進行幫扶,而不是行政管理人員(如輔導員)代勞,并給予前者績效工資、幫扶工作的認定。
為了在機制上保證執行到位,南京林業大學還從2011級起,實行學分制管理,同時取消了畢業前的補考。之所以做這樣的改進,高捍東表示,是針對從前學校實行畢業前補考制度的弊端,有的老師擔憂學生不能順利畢業導緻壓力過大,心軟、不忍心不讓學生通過,進而導緻學生産生麻痹和依賴思想。“取消畢業前補考,學生就沒有了混日子的餘地了”。
退學機制要有“緩沖地帶”
退學,對于很多學生來說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現實。而對于高校來說,是“一退了之”,還是“拉一把”“扶一程”,卻顯得尤為重要。
就在記者采訪的前幾天,劉海生遇到過一個茫然的退學生。
“我們不是說‘踢出’學生就完了,還要為學生引路,找到更适合他們發展的途徑。”學生退學前,浙江工商大學教務處給了他幾個方案—— 一是将其轉為成人教育的學生,學生通過成人高考,退學前所修的學分将可以由學校繼續教育學院視情況互認;二是如若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不錯、外語好,建議他出國求學;三是二“戰”高考,重返高校(不一定是本學校)就讀;四是外出打工,走向社會。“我們把每個方案的優缺點告知學生,讓他自己選擇,最後學生選擇了轉為成教。”
值得一提的是,國外高校對于挂科學生的處理更為嚴格,相應的退學機制也更加完善。
記者了解到,英國大學向來以學風嚴謹著稱,如果學生的出勤率過低,挂科現象嚴重的話,就會被勒令退學。但學生得到退學信後,會有一次校内申訴的機會,學生可以通過撰寫申訴信,并提供相應的文件證明(比如心理醫生開出來的心理狀況報告)來反對被退學的決定。
而在澳大利亞,退學通常還分為永久性退學和一年期退學。永久性退學,指學生被勸退後不能申請在本校就讀。一年期退學則隻是在一年内,學生不能在本校讀書,可以去另一所學校學習,并争取到優秀的成績。一年之後,學生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申請重回自己的學校繼續學業。
那麼,我國高校是否也有相應的退學緩沖機制呢?
高捍東告訴記者,事實上,南京林業大學也并非是一退了之。在被勸退後,學生仍有最後一次退學試讀的機會。他們可以向學校申請一次試讀。試讀期内,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請恢複學籍,類似國外大學實行的退學申訴制。南林大也有相關的措施,但自2014年勸退制度實施以來,沒有出現過退學學生、家長提出異議,也就沒有用到。
對此,廈門大學高等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别敦榮有自己的建議。他認為,被勸退的學生參加高考又考回原來的學校,學校應當給予錄取。假如又報了相同的專業,那麼,原先學的課程認定為合格的,學校也應當繼續承認。
過程管理關鍵在規範、透明
說到退學,高校最擔心的一件事,無疑是校鬧——家長、學生到學校跪求,甚至學生以生命相要挾,阻止學校将其勸退。
如何防止校鬧在退學時頻頻出現?對此,高校人士普遍認為,程序規範、過程透明是規避校鬧的最好途徑。
高捍東介紹了南林大的作法,該校的退學通知書分兩聯,一聯是學生聯,要求經學生審核、簽名、确認;一聯是家長聯,告知學生的學業狀況、退學的處理,保證學生、家長知情。學生的每個分數記錄、警示記錄都由學院審核、學生個人簽字确認。實打實的數字不會引發争議,所以至今還沒有學生、家長提出質疑、申訴。
保證家長的知情權,做到退學有理有據,對此劉海生也十分贊同。
據他介紹,浙工商制定了學習困難學生幫扶計劃,學校制作了專門的學習困難學生幫扶指導卡,一旦發生退學,學校就會将其拿出來,卡上記錄了幫扶的時間、地點、内容。此外,學校還建立了家校聯動機制,新生報到時有校長見面會,學生每學期的成績會同時寄給家長,教學開放周還會邀請家長參加。
“一般程序到位,校鬧并不會出現。出現校鬧往往是該通知的内容沒有通知到,該幫扶的學生沒有幫扶到,而這就需要高校在學業指導上‘補課’。”劉海生說。
那麼,退學中的校鬧,是否能用大學章程厘清高校與學生的責權利?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高校教師給記者打了個比方,有一種無責任賠款頻繁在小學生安全事件中出現,比如,家長帶着孩子出去玩,孩子不小心受傷,此時家長向學校索賠,這種情況下學校也得賠償。因為盡管由家長帶出,但孩子屬于這個學校。
“本來責權利已經分清了,但是鬧的人不理解或不願意理解,所以才會出現‘鬧’。所以在中國,有人寄希望于大學章程分清責權利,我個人認為未必。”這位教師說。
專家建議
提升教育質量不止于退學
“大學生被勸退之所以會在社會上引起這麼大反響,說明社會對高校人才培養、對學生發展的重視,也是社會對高等教育問責的反映。”廈門大學高等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别敦榮說,從這一方面看,退學有着一定的積極意義。
但對于聽課出勤率不高、成績不佳、學習缺乏積極性的大學生,退學并不是唯一、更不是最佳的選擇。
“事實上,很多大學生成績不好,就是因為不喜歡自己的專業,對學校不适應。但現在多數高校的轉專業制度規定,隻有學生成績優秀,達到一定标準了才有轉專業資格。為此,學校有必要優化教學管理制度,讓更多有需求的學生有重新選擇專業的機會,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個性化發展。”别敦榮說。
除此之外,别敦榮認為,提升教育質量,保證人才培養質量,學校還應當在教學方式上進行改革。“很多大學生上課的積極性不高,上課玩手機、下課打遊戲者很常見。原因之一是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不高,之二則是教師教學的針對性不足”。
在别敦榮看來,高校在推行退學制度的同時,應當給學生提供更多教學輔導、教學支持服務。一方面,開設更貼近學生需要的課程,滿足學生的學習要求,解決學生的動機問題;另一方面,要加強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師的專業素質,同時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教與學的有效性。
《中國科學報》 (2016-10-20 第5版 大學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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