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安晚報
山東一對夫妻吵架撕扯時,妻子拿出汽油桶,搶奪中,汽油灑至妻子身上,其拿出打火機點燃自己身上的汽油。丈夫試圖脫掉妻子衣服與拍打滅火未果,随即帶着一雙兒女離開現場,來到大門處,其讓兒子前往父母家喊人,自己在原地等候,也沒有呼叫救助,最終,妻子在室内被火燒死。
日前,
山東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公開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被告人薛某某犯故意殺人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事發:
夫妻吵架妻子點燃身上汽油
丈夫帶兒女離開站大門處觀望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薛某某,男,1987年出生于新泰市,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住新泰市。
新泰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薛某某與被害人夏某于2020年農曆六月份登記結婚,2020年12月30日17時許,薛某某與夏某因家庭瑣事發生争吵,進而相互撕扯。
撕扯過程中,夏某拿起床底下的汽油桶,薛某某和兒子一起上前搶奪汽油桶,搶奪時,汽油撒在了夏某身上。後夏某從口袋裡掏出打火機,被薛某某搶過去扔掉,薛某某把夏某拉到了其兒子的卧室。
這時,夏某又拿起卧室南邊窗台上的打火機,點燃了自己身上的汽油。薛某某試圖脫掉夏某的衣服和拍打了幾下夏某身上的火未果後,撇下夏某抱起女兒拽着兒子跑到了大門處。
兒子提出喊人來滅火,薛某某讓兒子去其父母家(住在莊裡,距離自己家大約七八百米路程)喊人,自己抱着女兒在大門口等待,沒有呼喊周圍鄰居前來救助、亦無采取其他施救措施,夏某從卧室跑到廚房,最終在廚房被燒死。
薛某某的伯父和母親梁某趕到薛某某家後,用屋裡的水把火撲滅。
被告人薛某某于2020年12月30日被新泰市公安局口頭傳喚到案。
法院:
丈夫怠于救助緻妻子被燒死
犯故意殺人罪判緩刑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薛某某在妻子夏某引燃身上的汽油、面臨生命危險的時候,怠于履行對夏某的救助義務,最終導緻夏某被燒死,其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薛某某明知他人報警而留在現場,且被口頭傳喚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自願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結合該案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建議對被告人薛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薛某某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适當,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薛某某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候,且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可從輕處罰;自願認罪認罰,确有悔罪表現,判處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從寬處罰并适用緩刑。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來源: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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