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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漢字的建議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0 16:40:45

規範漢字的建議(推廣通用規範漢字)1

上海市鞍山初級中學學生在書寫漢字。新華社發

規範漢字的建議(推廣通用規範漢字)2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小學生走進活字印刷館,體驗選字、排版、上墨、鋪紙、印刷、裝裱等工序,感受古老印刷術的魅力,體驗活字印刷。新華社發

規範漢字的建議(推廣通用規範漢字)3

山東煙台王懿榮紀念館,菲律賓華裔青少年在展示制作的甲骨文“福”字。新華社發

規範漢字的建議(推廣通用規範漢字)4

小學生們在上海兒童博物館觀看《漢字》巡展。該展的設計理念是“讓古籍裡的文字活起來”,為青少年提供生動活潑的漢字文化體驗。新華社發

編者按

《通用規範漢字表》(以下簡稱《字表》)自2013年發布以來,已走過5個年頭。5年來,《字表》對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标準化、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但與此同時,推廣力度不夠、落實沒有跟上,仍是《字表》走向大衆的一個難題。那麼,如何讓《字表》進一步完善,并有效推廣,從而為經濟社會和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家住北京的陶喆同學,現在再也不必擔心自己的名字在字典裡查不出來、在電腦上打不出來了,從2013年起,“喆”“淼”等之前被視為異體字的人名常用字被正式收入了漢字領域的“國标”——《通用規範漢字表》。而這一看似微小的變化,給他在銀行取款、票證辦理、出入海關等諸多方面帶來便利。

2013年,國務院公布了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制定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并緊接着發布了《教育部等十二部門關于貫徹實施〈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文化教育、信息産業、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行業等是語言文字規範化、标準化的重點領域,全國語言文字工作系統和各相關行業系統應充分認識《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重要意義,提高語言文字規範意識,保證《字表》積極、穩妥、有序地貫徹實施。《字表》頒布5年來的貫徹和應用情況如何?推廣通用規範漢字,還要繼續在哪些方面開展工作?

《字表》诠釋“國家之言”

“《字表》不是一家之言,不是大家之言,而是國家之言。”《字表》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王甯說。《字表》共收字8105個,按常用度劃分為3級,明确一級字表3500個字為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的漢字,也可以作為義務教育階段的識字标準。“《字表》基本涉及了漢字的所有問題,幾乎發動了全國的漢字研究力量,是一次漢字大清理、成果大盤點。”北京語言大學黨委原書記李宇明說。

标準化、規範化,适應信息時代文字處理的需要,是《字表》研制被專家尤為肯定的方面。“不考慮信息化肯定會遠遠落後于時代,所以必須能夠輸入到計算機裡去,也必須考慮每一個用戶、終端、系統,例如銀行、醫院、電信的系統。”李宇明指出。

教育部語用所研究員張書岩認為,《字表》把之前關于語言文字的獨立規範整合為一體,給全社會提供了一個可以遵循的通用規範漢字的範本;同時,《字表》也遵循了國家的漢字簡化政策,解決了傳統規範中相互矛盾的問題,滿足了信息化時代語言生活的需求。“《字表》對《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做了必要調整,讓确有用處的一些異體字恢複‘正名’。《字表》的成就和意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推廣方面,确實還存在一些問題。”張書岩說。

《字表》推廣的障礙有待破解

“《詩經》中‘采蘋’的‘蘋’,類推簡化字‘見圖一’在1986年就是規範字了,寫成‘萍’‘蘋’都不對,而恰恰是規範的類推簡化字,常見的輸入法裡、采編使用的系統裡卻沒有。”人民日報總編室第一審讀室主任楊立新說。工信部中國電子技術标準化研究院研究員陳壯也經常收到群衆來信,少數人名用字在常用信息系統裡無法輸入的問題尤為突出。

為什麼有些字明明在《字表》内,卻打不出來?“首先這個字要在所使用的系統裡有編碼,然後才可以通過調用、連接不同的字庫實現輸入,而要調取這個字,需要輸入法,所以要讓一個字能夠輸入出來,就要保證:一、有編碼;二、字庫滿足要求;三、輸入法滿足要求;四、輸入者會使用特定的輸入法。”教育部語用所高級工程師王曉明說。

那麼何謂漢字的編碼?在計算機裡面每一個漢字都有一個固定編碼,所有的軟件調用的漢字都是編碼,是在電腦裡的一個位置信息。這樣信息就可以直接交換和傳遞,從而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字表》制定過程中,北大方正集團一直按照專家的意見研制字庫,并提供給專家審校。從2007年至2011年,方正調整了1萬多次漢字結構,修改了2900餘個字形,并于2013年發布了“方正通用規範字庫”。方正電子副總裁張建國說:“字庫是和《字表》同步發布的。為了推廣《字表》,我們專門推出了字庫的個人版,供個人下載使用。”

“《字表》推廣需要可行的方案。推廣有兩個層面,一個是《字表》本身,另一個就是信息領域的字符集。《字表》層面推廣是容易的,文字工作者會按照這個規範去用,但到了字符集這個層面,就面臨系統不同的問題。不同的系統需要以不同的方式促進其使用,比如銀行系統,要告訴他們怎麼用。”王曉明說,“目前的操作系統大都是國外的,系統實現的技術層面比較困難。再如Windows系統下面的Word、PPT、Excel這種配套軟件也要實現,這就是傳遞的效應。”

“對于部分軟件開發商和服務商,完全實現《字表》的規範尚有困難。應該說,技術不是問題,态度才是問題。開發商覺得用戶量太小,升級産品的成本可能無法從銷售中收回。而對于服務商來講,特别是交通、金融等行業,他們選擇的是,不升級,隻服務一部分人,還是花些錢升級,服務全國人民,這體現出他們有沒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陳壯指出。

出版傳媒行業應落實規範

《字表》的推廣不僅在技術層面難關重重,在出版傳媒領域也存在障礙。“新聞出版領域是用字大戶,如果先從新聞出版做起,就能起到表率作用,也能對整個社會起到引導的作用。另外,與民生相關的單位如機場、火車站、民政部門等也應該盡快更新,比如打印登機牌、出火車票,都需要升級改造。這些要逐步推進,并列入專門的推廣計劃。”張建國指出。

據了解,語文出版社一直負責國家語言文字政策法規、規範标準及應用普及、學術研究等圖書的出版。2013年,語文出版社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的安排出版了《字表》,随後還出版了《〈通用規範漢字表〉七十問》等書,以幫助大衆理解和使用《字表》。

語文出版社副總編輯王翠葉指出,《字表》的發布為出版傳媒領域的漢字應用提供了規範依據。全社編輯人手一本《字表》,查核規範漢字已成習慣。遇到異體字,要查是否已調整為規範字,比如皙、喆、淼等,經查已是規範字,可以使用。遇到繁體字,要查是否已收入《字表》、是否要類推簡化等。

辭書編纂也面臨與出版一樣的情況。《字表》的發布,使辭書工作者在編修辭書時也有了貫徹漢字規範的依憑。社科院語言所研究員程榮說:“比如犇、堃、椀等幾十個曾被《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規定不能使用的異體字,在使用範圍上也都作了明确規定,使我們在辭書的處理上擺脫了尴尬局面,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可。”

王翠葉認為,出版傳媒領域推廣《字表》遇到的困難主要有兩點:一是排版印刷系統的字庫問題,有些排版印刷系統沒有更新,不能實現《字表》全覆蓋。比如“钴鉧”的“見圖二”、“趙孟頫”的“見圖三”,有的排版印刷系統隻有繁體字,沒有簡化後的規範字,需要排版單獨造字。二是表外字的使用問題,因表外字沒有規範整理,無所依據,難以把握和處理。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出版傳媒領域準确執行字表,确保出版物用字規範。

此外,不少專家表示,若要更好地引導公衆正确用字,《字表》推出後解釋說明的工作可能更為重要。程榮指出,《字表》公布以後,在社會上存在着因理解偏誤而引發的非規範使用現象。“比如,‘钜’字,根據《字表》規定,該字作為規範漢字的使用範圍隻是姓氏人名和地名,在表示‘巨大’的意義時,隻能寫‘巨’,不能寫‘钜’,而《字表》出台以後,有人誤認為‘钜’是在8105個規範漢字之内的,就可以随便使用了,現在街頭廣告中使用‘钜獻’‘钜惠’的屢見不鮮。”專家們建議,應當充分重視《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後續配套工作,對于該表限定使用範圍的專用規範字,提示其屬性,加強使用範圍的宣傳引導,及時控制因誤解《字表》精神而出現的新的社會用字不規範現象。(本報記者 劉劍 周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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