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俊峰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8月30日上午,山東東營市中院遵照最高法院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罪犯石俊峰驗明正身,注射執行死刑。
生于1989年的石俊峰因不滿戀愛對象劉某(殁年18歲)提出分手,于2016年5月16日14時許用偷配的鑰匙進入劉某家中,持刀将劉某捅刺緻死。
逃跑中,持刀搶劫現金251元。
為轉移公安機關視線,同日20時42分許,他攜帶汽油桶、打火機等到東營市廣饒縣第一中學縱火,緻3名學生死亡、1名學生重傷、多名學生輕傷或輕微傷;21時許,又到廣饒縣英才學校初中部,持刀将2名學生捅緻重傷。
法院最終以放火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判處石俊峰死刑。
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前,石俊峰見了近親屬。
■石俊峰指認犯罪現場
據法院方面介紹,2016年5月初,石俊峰的女友蓋可兒提出分手,石俊峰惱羞成怒,打了可兒一巴掌,威脅說:“告訴你,老子忍你很久了,還敢跟我分手?再說這種話老子弄死你!回去告訴你爸媽,再敢反對我倆,老子先捅死你和你媽,再開車撞死你爸!”
2016年5月16日,石俊峰持續幾天聯系不到蓋可兒。經打聽,他得知可兒的爸媽已給女兒換了手機号。
由于兩家離得不遠,石俊峰驅車來到可兒家樓下。進樓前,他用報紙遮住臉,并用提前準備好的木棍撥開樓道裡的監控攝像頭。上樓見到蓋可兒,她絲毫不想再和好并态度冷漠。石俊峰掏出彈簧刀,刺向了可兒……
■殺害蓋可兒後,石俊峰逃離作案現場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未檢處檢察官王飛介紹:“經法醫鑒定,被害人蓋可兒系被銳器刺破心髒、肺及大動脈死亡,胸、腹、頸部共有傷口四十餘處。”
離開蓋可兒家,石俊峰并沒想收手。相反,他要制造令人發指的、新的血案。
李修是廣饒縣某校數學老師。2016年5月16日晚,他正在批改作業,忽然聽到班裡傳來陣陣驚恐的慘叫聲,滾滾濃煙從班裡窗戶中冒出,李修連忙奔過去,與同事一道組織學生撤離,之後撥打了110、119、120。
■石俊峰縱火現場
王飛介紹:“根據供述,為制造恐慌以轉移公安機關注意力,方便逃跑,石俊峰在殺害蓋可兒當晚,搶劫了一名帶孩子的女士251元錢後,攜帶汽油、打火機、刀子等作案工具,竄至廣饒縣某學校窗外,采用向教室内潑灑汽油點火的方式縱火,緻該班一名女生當場死亡,23名學生被燒傷,其中2名學生經搶救無效死亡、1名學生體表85%面積被燒傷。經鑒定,該校被燒毀物品價值近16萬元。”
■石俊峰縱火時裝汽油的塑料桶
一起火災,對石俊峰來說并不夠——他擔心火勢不大,無法引起警方的注意,遂決定制造更多的恐慌。
王飛介紹:“石俊峰為進一步轉移公安機關的注意力,在放火後穿着從該校高中部偷來的校服,案發當天21時許,又到廣饒縣英才學校初中部,持刀将2名學生捅緻重傷。”
夜色中,石俊峰按照事先精心謀劃的罪惡方案,迅速開車一路向北逃離廣饒。
他從網上看到,警方已在全網通緝他了,照片也已曝光了,恐怕路上還會有警車設卡攔截。沿着路走到頭,石俊峰發現自己走了一條死路。他連忙調轉車頭,開往黃河浮橋。
這時,他察覺到,有兩輛車對他展開了追捕。
石俊峰試圖甩開警車,卻終因一個失誤将車開進水溝。
■所駕車輛陷入水溝,石俊峰棄車逃跑
石俊峰扔下車逃竄,自以為甩掉民警的他在一家商店買了泡面和飲料,吃完了才走。他走後,店主覺得這人神色十分可疑,立刻上網搜索,發現此人是一名通緝犯,遂立即報警。
此時,石俊峰剛剛上了一輛公交車。
由于這起案件影響十分惡劣,除了警方的通緝令,當地群衆的朋友圈裡無不在轉發這條信息,石俊峰的面貌體征已路人皆知。
當時公交車上隻有一名乘客,他看到石俊峰後,偷偷翻看手機上的照片,确認無誤後報了警。
■石俊峰被抓獲畫面
民警聞訊趕到,在公交車上将石俊峰抓捕。王飛表示:“僅僅一天,石俊峰就用殘忍手段造成了4死23傷,死傷者中最大的不過18歲,最小的剛滿16歲。”
2016年12月30日,東營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石俊峰犯放火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四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8年8月23日,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檢察官王飛受山東省檢察院指派出席法庭,依法建議對全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8年9月29日,山東省高級法院最終裁定對全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來源/看看新聞
■編輯/張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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