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根據成都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12月25日零時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空氣重污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于2021年12月25日零時起,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成都市機動車尾号限行措施恢複如下:
一、“尾号限行”時間: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範圍:成都市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車輛: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四、“尾号限行”規則:
(一)上述限行車輛按照機動車号牌(含臨時号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為五組,每個工作日禁止一組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區域内通行。尾号組合及對應規則分别為: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節假日調休變更為工作日的,當日不實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車輛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懸挂新能源汽車号牌的載客汽車;
(二)持C5駕駛證的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
(三)軍車、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和巡遊出租車;
(四)懸挂使領館号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外籍車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線路、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六、對違反本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依法處罰。
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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