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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解釋齊宣王章

科技 更新时间:2024-12-04 23:14:47

孟子解釋齊宣王章?9.9百裡奚虞人也9.9[原文],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孟子解釋齊宣王章?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孟子解釋齊宣王章(孟子詳釋148萬章上9百裡奚虞人也)1

孟子解釋齊宣王章

9.9百裡奚虞人也

9.9[原文]

萬章問曰:“或曰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①?”

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為之也②。百裡奚虞人也③。晉人以垂棘之璧與屈産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宮之奇谏,百裡奚不谏,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④。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幹秦穆公之為污也,可謂智乎⑤!不可谏而不谏,可謂不智乎⑥!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之,不可謂不智也⑦。時舉于秦,知穆公之可與有行也而相之,可謂不智乎⑧!相秦而顯其君于天下,可傳于後世,不賢而能之乎⑨!自鬻以成其君,鄉黨自好者不為,而謂賢者為之乎⑩!”

9.9[通釋]

萬章問道:“有人說百裡奚以五張羊皮向養牲畜的秦國人賣了自己喂養牛來尋求接近秦穆公,真的嗎?”

孟子答道:“不,不是這樣的,是好事的人編造出的話。百裡奚是虞國人。晉國人用垂棘這個地方出産的璧和屈地出産的四匹馬向虞國借道來讨伐虢國,宮之奇勸阻,百裡奚不勸阻,知道虞國國君勸阻不了就離開虞國去了秦國。他的年齡已經七十了,竟然不知道通過替人養牛謀求見到秦穆公是污濁行為,能說他明智嗎!不能勸阻就不去勸阻,能說他不明智嗎!知道虞公要滅亡就先離開虞國,不能說他不明智。當他被秦國選拔出來的時候,知道秦穆公可以跟他有所作為就輔佐他,能說他不明智嗎!擔任秦國的相并使他的國君聲名顯赫,可以被後代傳誦,不是賢能的人能夠做到這樣嗎!賣了自己來成就自己的國君,鄉裡自愛的人都不會幹的事,你說賢人幹這樣的事嗎!”

9.9[注釋]

①或曰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有人說百裡奚以五張羊皮向養牲畜的秦國人賣了自己喂養牛來尋求接近秦穆公,真的嗎。百裡奚,原本為虞國大夫,後成為秦國大夫,輔佐秦穆公成就霸業。自鬻,賓語前置短語,賣了自己。于,向。秦養牲者,定語後置,養牲畜的秦國人。養,飼養。五羊之皮,五隻羊的皮。食牛,喂養牛。食,音sì,通“飼”。以,來。要,音yāo,尋求接近。信乎,真的嗎。

②否,不然,好事者為之也:不,不是這樣的,是好事的人編造出的話。為之,編造出的話。

③百裡奚虞人也:百裡奚是虞國人。這是一個判斷句。虞國,姬姓諸侯國,為晉所滅。

④晉人以垂棘之璧與屈産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宮之奇谏,百裡奚不谏,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晉國人用垂棘這個地方出産的璧和屈地出産的四匹馬向虞國借道來讨伐虢國,宮之奇勸阻,百裡奚不勸阻,知道虞國國君勸阻不了就離開虞國去了秦國。垂棘、屈,皆為晉地,分别出産美玉和良馬。宮之奇,虞國大夫,當晉“借道”伐虢時,他勸虞君不聽,便逃往曹國。第三個“之”,放在“虞公”與“不可谏”這個主謂短語之間,取消該短語的獨立性。第四個“之”,前往。璧,圓形美玉。乘,音shèng,四匹馬為一乘。假,借。虢,音Guó,姬姓諸侯國,周文王兩弟弟的後代所立國,這裡指的是于公元前655年被晉國所滅的南虢。

⑤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幹秦穆公之為污也,可謂智乎:他的年齡已經七十了,竟然不知道通過替人養牛謀求見到秦穆公是污濁行為,能說他明智嗎。曾,音céng,副詞,竟然,居然。以,靠,用,通過。食牛,喂養牛。幹,音gān,謀求見到。

⑥不可谏而不谏,可謂不智乎:不能勸阻就不去勸阻,能說他不明智嗎。可谏,能勸谏。而,就。

⑦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之,不可謂不智也:知道虞公要滅亡就先離開虞國,不能說他不明智。前一個“之”,放在“虞公”與“将亡”這個主謂短語之間,取消該短語的獨立性。而,就。去,離開。

⑧時舉于秦,知穆公之可與有行也而相之,可謂不智乎:當他被秦國選拔出來時的時候,知道秦穆公可以跟他有所作為就輔佐他,能說他不明智嗎。時,當……的時候。舉,選拔,推舉。于,被。前一個“之”,放在“穆公”與“可與有行”這個主謂短語之間,取消該短語的獨立性。可與,可與之,可以跟他。有行,有所作為。而,就。相,輔佐。

⑨相秦而顯其君于天下,可傳于後世,不賢而能之乎:擔任秦國的相并使他的國君聲名顯赫,能被後代傳誦,不是賢能的人能夠做到這樣嗎。相,擔任輔佐之官。顯,使……顯赫。不賢,不是賢人。能,能做到。之,這樣。

⑩自鬻以成其君,鄉黨自好者不為,而謂賢者為之乎:賣了自己來成就自己的國君,鄉裡自愛的人都不會幹的事,你說賢人幹這樣的事嗎。以,來。成,成就。自好者,自愛的人,愛護自己的人。好,音hǎo,使……好。而,通“爾”,你。

9.9[解讀與點評]

本章回答的是“或曰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之問,孟子否定了“或曰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的傳聞,随即以五個反問句、一個陳述句闡述了理由。孟子的觀點是可信的。百裡奚在小小的虞國是大夫,七十歲投奔齊國後又被秦穆公重用說明百裡奚智商相當高,他不可能愚蠢的“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可是“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的傳聞卻能借助正史《史記》廣泛流傳,至今不衰。

關于百裡奚的“自鬻”“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史上傳說各異,《史記·商君列傳》與《史記·秦本紀》自己都“掐架”,與孟子所說有差距。《孟子》早于《史記》,孟子之說比《史記》可信,“百裡奚不谏(虞公),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也就是說百裡奚自己跑到了秦國終于見到了秦穆公,沒有“自鬻”“食牛以要秦穆公”的過程。但孟子也說“百裡奚舉于市”(見《告子下15舜發于畎畝之中》),“舉于市”就是“在鬧市中被選拔出來”,這個“選拔”的契機和過程給人的留下了想象的空間。

“或曰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是一個長單句,下面逐層對它進行語法分析。

這個單句的主語是“或”,謂語是“曰”,“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是“曰”的賓語。

或曰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

這個大賓語“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是主謂短語。主語是“百裡奚”,謂語是“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

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

“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是個目的關系的緊縮複句短語。其中“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是行為方式,“以要秦穆公”是行為目的。可以把這個短語看作連動短語:

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要秦穆公

這個連動短語的中心詞是“自鬻食牛要穆公”。

“要秦穆公”行為的目的。“要秦穆公”是動賓短語。“要”動詞謂語,“秦穆公”是“要”的賓語。

“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是由動賓動補短語組成的動詞短語。“自鬻”是賓語前置短語,是“鬻自”,“自”被前置了。“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是補語。

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

作補語的“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實際是“于秦養牲者以五羊之皮”的省略。

整句話通釋成今天的語言就成了“有人說百裡奚以五張羊皮向養牲畜的秦國人賣了自己喂養牛來尋求接近秦穆公”。下面再分析一下此複雜單句。

有人說百裡奚以五張羊皮向養牲畜的秦國人賣了自己喂養牛來尋求接近秦穆公

“有人”是主語,“說”是謂語,“百裡奚以五張羊皮向養牲畜的秦國人賣了自己喂養牛來尋求接近秦穆公”是賓語。

作賓語的“百裡奚以五張羊皮向養牲畜的秦國人賣了自己喂養牛來尋求接近秦穆公”是一個主謂短語。

百裡奚[以五張羊皮向養牲畜的秦國人]自己喂養牛尋求接近秦穆公

“百裡奚”是主語,“以五張羊皮”和“向養牲畜的秦國人”是狀語,“賣了自己喂養牛”“尋求接近秦穆公”是連動成分,“來”是助詞。

“賣了自己喂養牛”本身就是連動短語。

“要”在本篇三章都有出現:

第七章:“伊尹以割烹要湯,有諸”“吾聞其以堯舜之道要湯,未聞以割烹(要湯)也”。此“要”是“求”的意思,當然是“求接近”,目的當然是“以堯舜之道”引導湯。

第八章:“孔子不悅于魯衛,遭宋桓司馬将要而殺之,微服而過宋”。此“要”同“腰”,“攔腰截住”的意思。

第九章:“或曰百裡奚自鬻于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此“要”也是“求接近”的意思,用法與第七章的例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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