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我省明确要求普通話測試機構向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人員收取的普通話水平測試費繼續執行以下收費标準(含報名費):普通話水平測試費标準為每人次不超過50元,其中在校學生減半收取,貧困學生免費。
其中,收費單位應使用省财政廳統一監制的山東省财政票據,收費收入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據管理系統”全額上繳财政,納入财政預算管理;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在收費場所、門戶網站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标準、收費文件依據等,自覺接受發展改革、财政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14日。
(泰安廣播電視台記者 劉心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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