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康市紀委監委
12月2日,陝西省安康市紀委監委通報四起違反脫貧攻堅“四個不摘”要求典型問題。“四個不摘”是指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監管要求。
一、漢陰縣水利局總工程師王敏、飲水辦副主任袁茂軍工作不負責,導緻部分村飲水工程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不良影響問題。
紀檢監察機關在審查調查中發現,漢陰縣水利局2019年組織實施的農村安全飲水項目完工後,城關鎮3個村飲水工程存在堰塘無法蓄水、供水量不足、供水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等問題,村民生産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導緻漢陰縣水利局花費6萬餘元進行整改,造成國家資金浪費。對此,王敏作為分管負責人應負主要領導責任,袁茂軍作為項目具體負責人應負直接責任,王敏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7月,王敏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袁茂軍受到黨内警告處分。
二、岚臯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幫扶工作不重視,扶貧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響問題。
紀檢監察機關從扶貧部門移交問題線索中查實,2020年7月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結束後,岚臯縣交警大隊對幫扶工作不統籌安排、不督促落實,該大隊近半數幫扶幹警在8月、9月均未開展幫扶。大隊長陳洪斌在普查結束後,兩餘月未到村入戶開展幫扶;分管脫貧攻堅工作的副大隊長祝恒貴未按該縣幫扶工作“五個一”要求進行安排部署、督促檢查;縣交警大隊駐村第一書記許祖民未排查情況,未督促幹部到戶幫扶。對此,陳洪斌負重要領導責任,岚臯縣紀委監委對其誡勉談話;祝恒貴負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内警告處分;許祖民負直接責任,所屬大道河鎮紀委對其誡勉談話;其他所涉未開展幫扶工作幹警向縣公安局黨委、大道河鎮脫貧攻堅工作團作出書面檢查。
三、安康高新區愛國村村委會委員、監委會主任羅發清不落實政策,緻使貧困戶利益受損問題。
紀檢監察機關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線索中查實,愛國村建檔立卡戶朱某某住房有安全隐患,羅發清作為朱某某的幫扶幹部,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也未幫其申請危房加固。朱某某2019年工資性收入3.5萬元,符合就業獎補政策規定,羅發清未幫助朱某某申領。羅發清的行為導緻朱某某利益受損,更影響了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構成違紀。2020年9月,羅發清受到黨内警告處分。
四、石泉縣喜河鎮大雁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脫貧攻堅工作隊副隊長凃明勇漠視貧困群衆利益問題。
紀檢監察機關從交叉檢查發現問題線索中查實,2020年3月大雁村脫貧攻堅工作隊對村民住房安全問題進行研判,凃明勇明知貧困戶李某某房屋漏水,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卻謊稱該村不存在房屋漏水等危房改造不到位情形,并将此研判結果上報鎮脫貧攻堅指揮部,導緻李某某房屋未及時進行維修。2020年4月,凃明勇受到黨内警告處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