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過了六年免檢的車輛,每年都必須把車開過去,進行上線檢測了,這也是讓車主們最頭疼的事情。準備一大堆的證件,排一天的隊也未必能年檢通過,明明沒有問題,卻被說出一堆不合格,可一找黃牛馬上就能解決。
雖然無奈,卻不能不做,畢竟逾期年檢或者年檢不通過還繼續上路,被抓到必定是罰款扣分,出了事故保險公司還是拒賠的。那年檢通過了,你就以為車子完全沒問題,可以肆意的上路了?可别開玩笑了!
前段時間,車主李先生回家路上遇到交警查車,結果被發現刹車燈不亮,當場被處罰了200元。對此,李先生表示不服:刹車燈在後面,我也看不到,而且車子前兩天才剛年檢通過。
當時登記車輛時,又留電話又留手機的,說到時檢車時有什麼問題會通知的,再說這個車也是剛買不久,根本不用上線,隻是去蓋個章,走下形式,現在出現問題,雖然廠家有部分責任,我認為第一次應該提醒,再查到再罰款。
下面我們看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标準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機動車。
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所以,雖說年檢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檢查,比如後視鏡機件,刹車燈等都是由車管所負責的,但是過後車主要開車上路之前,是有責任進行車輛檢查的,而且年檢的檢查項目與車主個人檢查并不沖突。
對于李先生的遭遇,不少網友也有相同的看法,認為刹車燈很難自檢,而且開車前檢車沒問題,半途可能就壞了,建議處罰還要人性化一些。
如果這也要處罰,那麼路上行駛的車輛輪胎氣壓不足,是否也認為該車“不符合技術标準的機動車”?是否也要罰款200元呢?
不過,還是要提醒車主,開車出門前,一定要養成檢查車輛的好習慣,确認安全後再上路行駛,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别人負責。
不知道下面這些冷門交規,罰款扣分也讓你出乎意外
同時變道,左車不讓右車
在遇到多車道的時候,就會出現左右兩側車輛同時想要并入中間車道的情況。如遇這種情況,左側車道車輛要避讓右側并線車輛,讓其先行變道。否則一旦發生事故,左側車輛要負全責。
刹車燈出問題
前車刹車燈不亮,後車如果跟的過近,容易發生追尾造成交通事故。根據《道路安全法》規定,車燈不亮就上路,屬于違法行為,要罰款200元!此外,如果遇到刹車燈一直亮、時亮時不亮、一個亮一個不亮這三種情況,也是要被罰款的。
車頂載物過高
我們經常會看到外國人駕車出遊時,車頂會放一輛自行車,但你在國内這樣做就屬于違章。因為我國交法實施條例中規定:載客汽車載物,裝載的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車頂行李架載貨,從車頂算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所以把自行車立着放在車頂上就超高了,一旦被交警看到,就會被罰200元、扣1分。
綠燈不走
綠燈亮起3秒不走(特殊情況除外比如說堵車、救護車警車在前面),就屬于違反交通規則了,不按交通信号指示燈行駛就會被罰200元,扣6分!所以開車的時候還是專心開車,等紅燈也不要低頭翻手機啦。
闖綠燈
這是指在特定的情況下闖綠燈是要被罰款扣分的,這種情況是指當車輛明知道前方擁堵無法行進,在綠燈情況下仍繼續駛入路口,導緻其它方向的來車也擁堵無法通過。如遇交警嚴格執法,就會被罰款100元、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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