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确識别、精确幫扶、精确管理的治貧方式。一般來說,精準扶貧主要是就貧困居民而言的,誰貧困就扶持誰。
貧困戶 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标準:即絕對貧困人口,相對貧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一般收入和高收入。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于規定标準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中國的貧困線标準調整1986年
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于中國農村貧困标準的研究,确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标準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國貧困線标準相當于300 元;
1995年
我國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内,這個标準被調整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标準已經調整為625元; 2005 年為683 元。這一标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戶的标準,而不是相對貧困标準。
2014年
貧困标準2800元/年
2015年
貧困标準2968元/年
2016年
貧困标準3146元/年
2017年
貧困标準3335元/年
2018年
貧困标準3535元/年
2019年
貧困标準3747元/年
2020年
貧困标準4000元/年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标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标準有所不同。
貧困的分類經濟範疇的貧困,即物質生活貧困,可定義為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生活水平達不到一種社會可以接受的最低标準。貧困的存在有着曆史與現實的雙重原因,因而,貧困又是一個曆史性的範疇。根據不同的劃分标準,貧困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如 絕對貧困和 相對貧困,生存型貧困、溫飽型貧困和發展型貧困,區域型貧困和個體型貧困,城市貧困和農村貧困,狹義貧困和廣義貧困,精神貧困等等。
絕對貧困絕對貧困又叫生存貧困.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下,個人和家庭依靠其勞動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維持其基本的生存需要,這樣的個人或家庭就稱之為 貧困人口或貧困戶。從生産方面看,勞動力缺乏 再生産的物資條件,難以維持自身的 簡單再生産 ,生産者隻能進行萎縮再生産;從消費方面看,人們無法得到滿足衣、食、住等人類生活基本需要的最低條件,也即人們常說的“食不果腹,衣不遮體,住不避風寒”的狀況。
相對貧困相對貧困是指與社會平均水平相比其收入水平少到一定程度時維持的那種社會生活狀況,各個社會階層之間和各階層内部的收入差異。通常是把人口的一定比例确定生活在相對的貧困之中。比如,有些國家把低于平均收入40%的人口歸于 相對貧困組别;世界銀行的看法是收入隻要(或少于)平均收入的1/3的社會成員便可以視為相對貧困。
絕對貧困和 相對貧困是貧困的最常見的劃分。這種從貧困程度的角度的劃分明确地反映了接近人類生存臨界點最基本的貧困類型,盡管相對貧困在發展程度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解釋,但絕對貧困的确定對于緩解、維持貧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權起到了重要作用。
生存型貧困、溫飽型貧困和發展型貧困生存型貧困是指生産資料匮乏,滿足不了基本需要,解決食物和衣物成了主要的奮鬥目标;基本生活沒有保障,生存受到威脅。
溫飽型貧困是指在正常條件下,食物和衣物能夠得到供給,但經濟發展還很困難,生活水平還很低,抵禦災害的能力還很弱,食物和衣物的供給還缺乏可靠的基礎,收入水平制約着進一步的發展,實現小康的道路還很漫長。
發展型貧困是指在解決吃飯、穿衣等基本生存問題之後進一步發展過程中的 相對貧困。
這種對貧困類型的劃分側重于貧困地區的發展,有利于我們從發展的角度來看待 貧困問題;而不僅僅滿足于人口的基本生存問題。
區域型貧困和個體(包括家庭)型貧困區域型貧困是指根源于不同的自然條件、人口素質和曆史機遇的區域連片分布的貧困。
個體型貧困則是指由于個體之間的素質差異和機會不均等原因導緻的貧困,這種貧困的發生與區域無關。
這種從貧困分布角度的劃分揭示了貧困發生與區域、個體(包括家庭)之間的關系;對于反貧困戰略的選擇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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