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方程式,也稱為化學反應方程式,是用化學式表示化學反應的式子。化學方程式反映的是客觀事實。因此書寫化學方程式要遵守兩個原則:一是必須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二是要遵守質量守恒定律。
化學,雖然是同學們從初三才開始接觸的一個學科,但是在中考中所占的比例,絲毫不遜色于其他的科目!
所以,化學這科雖然同學們接觸的晚,可是要背記的知識點還是有整整的兩本書,在化學知識點中,化學方程式,又占據了很大的一個部分,在一張中考化學真題試卷之中,中考化學方程式占據了差不多40%,是每一個同學都必須要掌握的!
在這裡,我總結了一份化學方程式資料,分享給大家!
用化學式(有機化學中有機物一般用結構簡式)來表示物質化學反應的式子,叫做化學方程式。
化學方程式不僅表明了反應物、生成物和反應條件。同時,化學計量數代表了各反應物、生成物物質的量關系,通過相對分子質量或相對原子質量還可以表示各物質之間的質量關系,即各物質之間的質量比。對于氣體反應物、生成物,還可以直接通過化學計量數得出體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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