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山碑字解147史
史:最早的史官,手裡拿的未必是筆……
中國曆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記載了上至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太初四年間共3000多年的曆史。一部史家絕唱,一曲無韻離騷,《史記》給我們展示了一個大寫的“史”字。
“史”字的甲骨文字形是
金文是
小篆是
從“史”字的甲骨文字形看,下部是手之象形,在左也好,在右也罷,不影響對該字符的理解。比較麻煩的是,手所持的如同現在的“中”字狀的,具體表示什麼,争議比較大。有人說是捕獵的工具,有人說是寫字用的筆,有人說是簿書,有人說是簡冊,有人說是裝東西的容器,有人說是占蔔鑽甲的工具。各有各的說法,各有各的道理。
《說文解字》解釋“史”:“記事者也。”許慎認為,“史”是“記事的人”。從小篆字形看,“史”是“中”與表示手的“又”的 組合,所以許慎又解釋說:“從又持中。中,正也。”意思是說,“史”字是由“又”(即手之意)持握着“中”組成的會意字。“中”是“中正”的意思,晚清學者饒炯《部首訂》補充解釋說:“蓋史之所記,如其事而實書之,不參己見,亦無偏倚,故從又持中。”
《漢字形義演釋字典》認為,“中”字狀的字符是“捕獵的工具”,“史”是“事”的初文,表示“記錄獵獲物的人”。“史”的本義已經消亡,引申為“記錄國家大事的人”、“史官”,由“史官”引申為“曆史”、“記載曆史的書”等。
在諸多對“史”字字源的解釋中,除了“獵具說”之外,還有一種“容器說”:認為上面字符是放簡策的容器,下面是手,合起來表示掌管文書記錄,也即本義是“史官”。此說也有頗一定道理。據記載,周官有大史、小史、閃史、外史、禦史、女史,其屬又各有府史、胥徒史,主造文書者亦稱史。尤其是跟在國王身邊的史官,“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不雲記言者,以記事包之也。”既然“史”表示“史官”,随時需要記錄,即使不用沉甸甸的竹簡,很奢侈地使用帛書,也總需要用盛放的工具,“容器說”也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從記錄獵獲物,到國王身邊記錄言語和行動的史官,行為有變化,職能則相同。“獵具說”和“容器說”,隻是不同曆史時期的不同稱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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