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對廣州柔美伊美容化妝品有限公司、廣州市黛芬化妝品有限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
總局關于責令廣州柔美伊美容化妝品有限公司停産整改的通告(2018年第58号)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對廣州柔美伊美容化妝品有限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檢查中,發現該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機構與人員方面
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未履行放行職責,産品放行以實驗室檢驗人員簽字的成品檢驗報告為準,無産品放行單。
二、質量管理方面
(一)缺少批生産記錄、檢驗記錄,例如: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3日、2018年1月17日紫羅伊莎美白祛斑套裝共發貨3227套,現場均未能提供批生産記錄和檢驗記錄。
(二)不合格物料未在專區存放,無清晰标識,三樓進入制作間更衣室洗手區域放置兩桶(50KG桶)過期半成品,無相應标識。
三、廠房與設施方面
(一)清潔區更衣室内非手接觸式洗手設施損壞,洗手液和消毒液容器内容物使用完後未更換,無法正常使用。
(二)灌裝間處于生産狀态,淨化設施未開啟,壓差表損壞後未更換。
(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未設置專門區域存放,原料倉庫内大桶95%酒精和其他原料混放。
四、設備管理方面
(一)未在适當的時間間隔内對設備進行清潔和消毒,二樓半成品儲存間内放置兩台灌裝機頭,内部均殘留有白色乳液。
(二)未按照制定的工藝用水管理文件對水質定期監測,工藝用水微生物檢測有明确規定為每周一次,實際未能每周檢測。
五、物料與産品管理方面
物料索證索票不完整,進口原料CETYL STEARYL ALCOHOL、PALMAC、PALMERA均未加貼标簽标識,均未能提供進口報關單和檢驗報告。
六、生産管理方面
企業未建立産品批的定義,企業現場無法提供批号管理的相關文件制度。
企業已對上述其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缺陷予以确認。該企業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化妝品生産許可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責成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該企業暫停生産銷售,對企業涉嫌違法違規生産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待企業完成全部項目整改并經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跟蹤複查合格後方可恢複生産銷售。
總局關于責令廣州市黛芬化妝品有限公司停産整改的通告(2018年第59号)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對廣州市黛芬化妝品有限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檢查中,發現該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機構與人員方面
(一)質檢部負責人在外兼職,不能保證在職在崗,未能有效履行崗位職責;現檢驗人員隻有1人,檢驗結果無人複核。
(二)質量負責人、化驗員、車間操作工人等自2017年至今未進行健康檢查。
(三)生産負責人在外兼職,不能保證在職在崗,對企業生産情況和崗位職責不熟悉,無法有效履行職責。
(四)培訓檔案隻有簽到表,無培訓考核記錄和培訓教材;部分生産人員未經培訓即上崗。
二、質量管理方面
(一)企業從事的化妝品生産活動未形成完整記錄,缺失部分批生産記錄、檢驗原始記錄、人員培訓記錄、産品銷售記錄和廠房設施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記錄等。
(二)未對原料、包裝材料、中間産品進行檢驗。
(三)企業提供荷慕洋甘菊舒緩平複原液(批号:17F2301)、安缇娜深層修複霜(批号:17F2001)、荷慕墨菊補水潤靓原液(批号:17F1901)、愛瑪膏無矽控油洗發乳(批号:170603-01)等成品檢驗報告,但無法提供其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儀器使用記錄。
三、廠房與設施方面
(一)灌封間物品堆放混亂,放有音響、食物等與生産無關的物品;乳化車間内環境不整潔,有水漬、污漬等。
(二)原料間無調控溫濕度設備;成品庫及包材庫無防蟲、防鼠設施。
四、設備清潔消毒方面
乳化機、灌裝機生産設備清場不徹底,留有産品殘餘物,且無清潔狀态标識。
五、設備校驗及維護方面
(一)檢驗室存放的DDS-11A型電導率儀、電子天平(JJ224BC)、滅菌鍋壓力表(型号0-0.25,等級2.5級)無編号,檢定已過有效期限。
(二)生産設備、檢驗設備均未建立使用維護記錄;乳化間放置的50L均質乳化機、200 L均質乳化機維護不到位,設備側面擋闆不能閉合(用膠帶紙粘貼)、部分設備表面有鏽斑。
(三)未建立制水系統的運行、清潔、消毒記錄;未見純化水水質原始檢驗記錄。
六、物料與産品管理方面
(一)購進的原料工業氫氧化鉀、硬脂酸1801、12酸等,無貨位卡、未建立出入庫台賬,無供應商檔案。
(二)成品庫存放的膚泊泉内包材、謎草集竹炭吸黑頭絲拉面膜半成品(批号:17K20505)、綠柚葉沐浴露成品(批号:20171108)等以及包材庫存放的内包材、外包材等,均未建立貨位卡;部分包材如仟草仟尋紅石榴潤靓氣色原液小瓶、包裝盒等未建立出入庫台賬。
(三)臨時倉庫裡存放了約3000支諾芘歌強效除疤修複軟膏,産品包裝未标注生産企業名稱和生産許可證号,但标注“注意事項:藥物小心存放于陰涼處,防止兒童誤取”字樣。經查:該産品未經過備案。
七、生産過程方面
(一)未制定産品批次的定義,如荷慕墨菊補水潤靓原液成品檢驗報告上标識的批号(為170503-01)與産品包裝上标識的批号(為2017/05/06)無關聯性,無法做到産品可追溯。
(二)靜置間存放的20餘種化妝品半成品,均未建立貨位卡。
(三)生産的安缇娜無矽油洗發水、安缇娜喚醒修複霜、安缇娜植物潤養屑淨洗發乳、安缇娜柔順洗發水等産品,無法提供産品批生産記錄、檢驗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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