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多的小明(化名)在小區玩耍時,跳到一張石桌上,導緻石桌的桌面側翻後壓傷手指,經診斷為多發性骨折。小明的父母将該小區物業公司告上法院,索賠9000多元。
視頻截圖。
南國早報記者從事發時的公共視頻看到,去年1月3日,小明在南甯一小區内某單元門口玩耍時,跳上了石桌,并将全身壓到石桌上,導緻石桌的桌面側翻壓傷手指。事發時,小明的父親在大約10米遠處。
事後,小明的父母認為,是物業公司管理不當,以侵權為由,将該小區物業公司告上南甯市江南區人民法院,索賠9607.36元。
法院認為,石桌本就不是用于攀爬、運動的。小明的父母未對小明進行應有的安全知識教育及有效管束,其父母也未能舉證證明石桌的設置不符合相應的安全設計規範且物業公司存在管理失當行為,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對小明父母的訴求,法院未予支持。
小明的家長告物業公司侵權,法官卻向他們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法院供圖
近日,南甯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向小明的父母發出一份《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他們于2022年4月30日前到南建社區“青空間”青少年綜合服務平台(青年之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主辦該案的法官費昌祥認為,家庭教育包含了對孩子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未成年人的父母應該正确地履行好自己的監護職責,不能僅注重學習教育、道德教育等,還要正确引導未成年人及時避開危險,培養孩子正确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為孩子健康快樂成長保駕護航。
記者王斯
通訊員 周麗君
來源: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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