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賊太可惡了,居然将父親屍體丢擲一邊!”郭忠兄弟三人一邊恨恨地說着,一邊想把父親重新放回棺内。可打開棺材一看,三個小夥子吓得直接癱倒在地,因為父親還好好的躺在棺材裡。
2003年12月25日,雨下的很大,因為要合葬父母,内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後旗牧民郭忠兄弟三人,打開了父親的墳墓。可棺材還未露出來,就看到一堆衣物。由于雨天光線不太好,隻看到衣服下有黑乎乎的東西,扒拉開衣服一看吓了一跳,居然是一具身首分離的白骨。
郭忠等人最初以為這是盜墓賊搜完墓中财物後,隻将父親屍體草草掩埋了事。可誰料父親還在棺中,看來此事與盜墓賊無關了,那麼平白多出的陌生白骨又是誰呢?
警情就是命令,察右後旗警方馬上趕赴現場。經過長達7個小時現場勘察,發現屍體下肢與軀幹分離,但其上肢仍與軀幹連着,而且屍體的肩關節、髋關節、胯關節以及頸部皆有明顯砍痕與切痕,明擺着死者死于謀殺而非自盡,而且死後還遭分屍。
除白骨外,警方還發現了男式秋衣秋褲、毛衣、夾克、皮鞋、鞋墊以及麻袋繩子等物,這些衣物可能是死者的,但并未穿在白骨上,很有可能是死者死後被人脫下。而麻袋與繩子則可能是搬運屍體用的,這就說明郭忠父親的墳墓,并非第一案發現場。
後經法醫檢測鑒定,死者是男性,身高1.72米,年齡大約35歲左右,死亡時間大約在1995~1998年之間。又因法醫在死者衣物上發現一個燒焦的洞,還有些許焦炭粉末,遂斷定死者應死在蒙古族燒火取暖季節。
而死者衣物中的一件茵寶外套引起了警方注意。原來烏蘭察布當時還屬偏遠地區,像茵寶這樣的品牌服裝很少見,足見死者應是一位重視外表,穿着時髦的男人,不像本地農村青年穿着習慣。
還有白骨被發現的現場位于察右後旗白音察幹鎮郊外,而死者的繡花鞋墊正是當地獨有的繡花手藝。出了這片區域,像這樣的繡花鞋墊就很少見了,由此警方斷定死者應該就是當地人,而且就在案發現場附近居住。警方再結合死者時髦衣物,斷定死者也許是當地出外打工又返鄉的男青年。
警方又聽郭忠兄弟說起,原來早在1998年,郭父的墳墓就莫名出現一個洞。但因為1998年是閏年,當地有一個習俗就是閏年不宜填墳,所以郭忠兄弟就想等來年再為父親修墳。
可到了1999年清明時節,郭忠兄弟卻發現父親墳上的洞竟擴大到直徑1米左右,裡面黑洞洞的看不出有什麼東西。後來郭家兄弟足足拉了5車土,才将父親墳墓填平。自那以後,他們再也沒發現父親墳墓有何異常。
由于墳墓上的洞最初出現于1998年,正與警方推斷的死者死亡時間吻合,再有死者衣物是秋冬季節的厚衣服,所以警方斷定死者應在1998年冬~1999年初春之間被害。可是死者失蹤近5年時間,為何沒有人報案呢?
警方面對的隻有一堆白骨,有價值的信息寥寥無幾,就像一樁無頭案,可想而知确認死者真實身份會有多難。于是察右後旗公安局決定不搞大部隊作戰,隻抽調6名精幹力量組成專案組。
專案組先兵分3路,以案發現場為中心,排查方圓3公裡範圍内,所有1998年秋季出外打工未歸的25~35歲之間的男青年。
6人分3組排查2000戶人家,近8000人,其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但因沒有其他有用線索,也隻得這般不惜耗時耗力地毯式走訪排查。所幸功夫不負有心人,很快警方就在案發地以西兩公裡左右的老龍灣村,找到一條疑似線索。
據村民介紹,老龍灣村有一位老實巴交名叫郝文明的老漢。郝老漢有個女兒于1995年,嫁給一個叫王大壯的男人,可惜沒過多久就離婚了。
後來郝老漢的女兒又另嫁他人,可王大壯不管那套,時不時就到郝老漢家鬧着找前妻,其中鬧得最厲害的就是1998年冬天那次。
當時郝家隻有老兩口在家,眼見王大壯又前來胡鬧,于是就堵住門口将王大壯拒之門外。王大壯一氣之下,就在郝家院外大吵大鬧。看熱鬧的村民看了一陣兒就各自回家了,至于王大壯何時走的?那就沒有人知道了,反正自那以後就再也沒人見過王大壯。
村民說王大壯身高1.70米,年齡30歲,而且穿着時髦。這些信息與死者信息都頗為相符,難道是郝老漢對前女婿的騷擾不厭其煩,一怒之下将其殺害了嗎?
警方為證實這個推斷,趕到王大壯的老家調查,但發現王大壯自離婚後,就與父母一起去了包頭,自此未再回村,而且村中也沒有王大壯的親戚居住。警方又火速趕往包頭調查,可未找到半點與王大壯及其父母相關的信息。
王大壯被前嶽父害死的可能性更大了,于是警方又返回老龍頭村調查。據村民們反應,郝老漢近日向别人提及王大壯早在幾年前就出車禍死了。
警方決定正面接觸郝老漢,可其面對警方問詢一口咬死,1998年冬天王大壯就在包頭出車禍死了。至于信息由何而來?郝老漢隻是吞吞吐吐地說聽打工人提過一次,也說不出具體聽誰說的。
警方雖覺郝老漢的話有些可疑,但還是本着甯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原則,向包頭交警發去協查信函。很快包頭交警回函聲稱,1998年冬天整個轄區内并沒有叫王大壯的人出過車禍。
難道郝老漢在說謊?郝老漢的嫌疑度一下子就升了上去。但因沒有可以定案的真憑實據,警方隻有再派人赴包頭核查王大壯是否真的出了車禍?隻要一天沒有王大壯的确切信息,郝老漢就無法被排除嫌疑。
可就在警方對郝老漢緊鑼密鼓深度排查時,又一則男青年失蹤消息傳來。原來白骨發現地以西大約1公裡外有個白山村,1998年冬天村子裡的年輕羊倌也莫名失蹤了。
據白山村村民介紹,羊倌梁兵無論身高、年齡,還有對穿戴的講究度,都與白骨案死者信息特像。就在1998年冬季的一天,梁兵應在本村村民李正奇家吃飯,可就在那一天突然消失不見了,因為第二天就沒有人為李正奇家放羊了。
李正奇面對村民的質疑,解釋說梁兵嫌工錢少,就去其他旗縣放羊了。不過李正奇的解釋并不能讓人信服,因為曾有村民去梁兵家找他,發現梁兵的行李都在,即便梁兵走的再急,也不可能連行李都不帶吧。
更何況梁兵在李正奇那裡還有近萬元工錢未結,這在1998年可是一筆巨款,再說自己辛苦打工掙得錢,梁兵咋舍得說不要就不要了呢?而據警方調查,梁兵與李正奇之間雖是雇傭關系,但存在着很深的矛盾。
此刻,王大壯還生死未蔔,又出來一個莫名失蹤的梁兵。一具白骨,兩個失蹤的男人,死者到底是誰?警方隻能分頭行動,任何線索都不能掉以輕心。
警方經調查發現李正奇常年在白音察幹鎮打工,為人和善口碑還不錯,似乎也沒啥理由加害梁兵。
可據白山村村民反映,因李正奇長年不在家,梁兵與李正奇的妻子有些不對勁兒。每逢李正奇不在家時,梁兵就去李家看電視,一看就看到很晚,甚至有時還夜不歸宿。所以就有風言風語傳到李正奇耳朵裡,遂其曾多次酒後表示要狠狠收拾梁兵。
李正奇的鄰居也回憶說,梁兵失蹤那天晚上,李正奇與梁兵兩人發生激烈争吵,并時有打鬥聲傳來。可李正奇面對警方詢問卻矢口否認曾與梁兵有過争吵,還辯稱梁兵是因為新雇主催得急,遂其連行李都沒顧上拿就連夜走了,甚至工錢都沒顧上要。
李正奇的話有些邏輯不通,梁兵再急怎會半夜就走,而且半夜又去哪裡坐火車或汽車呢?無論怎麼看李正奇都不像人們說的那麼老實,言辭中透出許多疑點。與此同時,周圍縣市協查函也很快反饋沒有發現梁兵蹤迹。
也就是說梁兵自1998年冬天與李正奇吵架的那天晚上,就好像從這個世界消失了,那麼墓中的白骨真是梁兵嗎?破案希望似乎就在眼前。
感覺推斷再靠譜也需要真憑實據,于是警方就采集了梁兵父母的血樣,與墓中白骨進行DNA比對。這是案發兩個多月來,警方采集的第一份樣本,所以專案組在等待結果的那幾天,都心情忐忑又充滿了期待。
但往往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很快DNA比對結果出來了,梁兵父母的血樣與墓中白骨未比對上。這就表明墓中白骨并非梁兵,而是另有其人。那麼梁兵是否被李正奇謀害?這一切都還是個謎。
察右後旗公安局本着對每個生命負責态度,決定将梁兵失蹤案與墓中白骨案并案偵查。專案組在案發地附近,共排查出173名外出打工未歸男人,但除了王大壯與梁兵外,其餘171人都有明确下落,而梁兵又已确認不是墓中白骨,難道白骨會是王大壯嗎?
警方帶着疑問又開始新一輪地毯式排查,但依然毫無所獲。那麼是偵破思路出現偏差了嗎?專案組回思案發現場的每個細節,逐一再重新過濾一遍。
案發墳墓位于荒無人煙的墓葬群中,看來兇手應是熟悉情況的本地人,才有可能從墳堆中找到這個出現塌陷的墳墓。還有兇手為何不把死者衣服一把火燒掉呢?難道不怕别人認出死者身份嗎?這就說明兇手當時可能很慌亂,隻想着快點處理掉屍體,而沒有仔細考慮各種反偵察細節。
再有一個30多歲的大男人失蹤,為何長達5年時間沒人報警呢?難道死者家人不知其失蹤?還是明知其失蹤而礙于某種原因選擇放棄報警,并試圖掩蓋此事呢?
白骨案偵破到此刻,就連死者身份都還未能确定,專案組似乎已走進了死胡同。如果白骨案再無進展,那就很可能要成為懸案了。就在專案組無法理清頭緒時,又有一個人提供了一條新線索。
原來一直心有不甘的專案組組長孟和,一個人獨自溜達到距離案發墓地不到1公裡的枳機蔔村。其實這個村子因離案發墓地太近,遂于偵破初期就被專案組當做重點排查對象,隻不過排查了幾次都一無所獲。
誰知孟和此次來到枳機蔔村,卻有一個素不相識專門給人看墳地的陰陽先生,主動上前打聽案件偵破情況,并神神秘秘說了一句:“聽說村幹部劉有福的兒子幾年前就不見了。”
孟和一聽心中不禁一動,趕緊在村中打聽此事真僞。劉有福确實有一個兒子在1998年冬就不見了,隻不過身為村幹部的劉有福,這麼多年始終不提這個兒子的事。
原來上世紀70年代末,劉有福因家有4個兒子實在負擔不起,就将剛出生的四兒子送給山西一戶人家收養,給孩子取名侯海。
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侯海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就因嫌棄養父母家太窮而返回内蒙尋找親生父母。劉有福面對這個失而複得的兒子,也沒說啥,就給兒子改名劉永紅,讓其留在了内蒙。
隻是劉永紅自1998年冬季消失不見後,劉家人衆口一詞皆說其回山西陽高縣養家了。
孟和聽到此處,不禁心中咯噔一下,劉永紅明明在山西待不下去,才回到内蒙,為何又重返山西呢?這似乎太不合常理了。尤其是孟和又聽村民們說,劉永紅身高1.70米,不見時好像是二十七八歲模樣,就更增添了心中的疑惑。
第二天,專案組就拿着現場勘察時拍攝的照片,悄悄進入枳機蔔村調查。果不其然,村中有好幾位村民都說劉永紅穿衣服比村中人講究,前幾年的确看到過劉永紅穿那件茵寶夾克。因為茵寶夾克式樣新潮,而且當時村中又隻有劉永紅一個人穿過,所以印象比較深刻。
随後專案組又找到劉永紅的幾個哥哥,但他們與父親說辭一緻,弟弟劉永紅回山西養家了。
事不宜遲,專案組馬上派人赴山西劉永紅的養家調查。但據其養母回憶,自劉永紅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後,就再也沒有回過山西。劉永紅的親生父母與養父母誰在說謊呢?很明顯還是距離白骨發現地最近的劉有福嫌疑最大,而若想徹查真相,唯有DNA檢測比對最有說服力。
于是專案組尋求枳機蔔村村幹部配合,借全村體檢之名采集到了劉有福夫婦的血樣,然後火速送往公安部檢測比對DNA。等待結果的日子,專案組成員的心又提到嗓子眼,深怕再次比對不成功又白忙乎了。
一周後,消息傳來,劉有福夫婦就是那具白骨的生物學父母。因為劉有福其他子女皆在世,那麼白骨隻能是已失蹤5年的劉永紅了。
劉有福及其家人很快就被抓捕歸案,劉有福也當場供述就是自己親手殺了劉永紅。都說虎毒不食子,那到底是怎樣的深仇大恨促使劉有福向親生兒子下如此狠手呢?事情真相令所有人感覺震驚。
劉有福說起這個兒子慨歎,他回來哪裡是認我這個父親,簡直就是回來找我算賬的,就是怨恨我将他送人了。
想當初劉有福看到兒子回來了,其實也挺高興的,畢竟是自己的親骨肉。而劉永紅有時也幫忙做點家務,農忙時也會去地裡幫忙做點農活,但時間久了,其骨子裡的那些陋習就逐漸暴露出來。
劉永紅時不時就偷拿鄰居家的東西,偷到菜就去賣,後來看到那點菜也賣不了多少錢,遂又開始偷鄰居家值錢的東西,弄得左鄰右舍皆有怨言。
劉有福眼見兒子越鬧越不像話,就想管教一下兒子。誰料劉永紅根本就不服管教,一直拿曾經被送人一事說嘴:“不用你管,當初誰讓你把我送人?”
劉永紅這還不算完,繼而又開始對父母動粗。劉永紅最初是打母親,很快就連父親劉有福也開始打。後來劉有福曾因盜竊罪被判刑三年半,但其刑滿釋放後并未浪子回頭,反而因怨恨父母沒花錢托關系讓其提前出獄,對父母的打罵更變本加厲。
劉永紅遊手好閑,三天兩頭向父母要錢,要個千八百元錢,三五天就花光了。如果劉永紅稍有不如意,對父母拳打腳踢就成了家常便飯。
1998年,劉永紅的弟弟要娶媳婦,劉有福借錢給小兒子蓋了新房。由此一直還是單身的劉永紅,對此事頗為不滿,遂對父母的打罵再度升級。
有一次,劉有福被逼的沒有辦法,隻得跳牆躲到西邊鄰居家中。還有打得最狠的一次,劉永紅就因父親不給錢,一棍子打向父親碰到了眼睛。劉有福等了十幾天實在捱不住了,才去醫院看眼睛,卻得到這樣的結論“老漢,沒法看了,你的眼睛以後看不見了。”
也許劉有福對劉永紅心懷愧疚,遂對這個逆子一味隐忍。可所有的隐忍并未能換回兒子的醒悟,反而更使其肆無忌憚。這對父子之間的親情也越來越疏遠。
1998年冬季的一天,劉永紅拎着酒瓶子回到家。母親與妹妹都吓得躲了出去,無處可躲的劉有福隻得戰戰兢兢坐在床沿上,望着這個惡魔般兒子。
毫不例外,劉永紅又開始要錢,并拿着一把刀子,在父親面前晃悠着說:“如果今天你給了錢,咱們就算了,如果不給,看到了吧,我手中可有刀子。”
别說當時劉有福手中沒有錢,即便有錢也不想再給這個不孝子。劉永紅看到父親拒絕給錢,就拿着刀踉踉跄跄地走向父親,誰料竟把火爐撞倒。當時劉永紅身上脫的隻剩秋衣秋褲,所以爐中焦炭就沾其秋褲上了。
劉有福想起兒子多年來無休止的打罵,也許就在那一刻下狠心要殺掉兒子。于是劉有福就一下子壓在兒子身上,掐住兒子的脖子。劉有福一想到如果不除掉劉永紅,不僅全家人甚至全村人都不能得安甯,反正就是不想松開手。
終于,劉永紅沒有了氣息。劉有福殺人後,起初想自己動手處理屍體,但拿刀砍了幾下有些太費勁兒。于是劉有福就叫來了幾個兒子,想把屍體拉到村外一把火燒掉,但又怕被人發現,遂幾人聯手将劉永紅的屍體裝進麻袋拉到野外,看到一個塌陷的墳坑就埋了進去。
劉有福說:“我不知道那個墳裡有人,如果知道有人,我就不會把屍體埋進去了。”劉有福的幾個兒子也供述了協助父親抛屍的經過,并帶着警方指認了埋屍地點。
這起困惑察右後旗警方多日的神秘白骨案終于真相大白。而前面排查出的羊倌梁兵以及王大壯,在此案破獲不久也都有了确切下落。
原來1998年冬季的那個晚上,梁兵确實與李正奇發生沖突。其實梁兵與李正奇的妻子根本沒有啥事,隻不過三人成虎,謠言險成真。不過李正奇不信梁兵的辯解,還是将其暴打一頓,吓得梁兵連夜逃走,連家都未敢回。
梁兵一想起那天晚上如果不是跑得快早沒命時,就心有餘悸地改名換姓隐匿起來。後來梁兵也曾托人給父母捎過幾次平安信,隻可惜都沒有捎到而已。
至于王大壯也确實在1998年冬天,被一輛大貨車撞死在包頭郊外的一條馬路上。隻不過王大壯出車禍的地點不是郝老漢所說的包頭市青山區,而是别的區罷了。
2004年12月,劉有福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10年徒刑,劉有福的4個兒子因包庇罪被判緩刑。
一樁神秘白骨案就此塵埃落定,但其案情之離奇反轉,尤其是真相之慘烈,令參與破案的刑警時隔多年仍記憶猶新,時常慨歎此案是從警幾十年聞所未聞的奇案,而這一切皆因不懂法引起。
劉有福被兒子打得眼睛幾近失明,已屬于嚴重傷害。劉有福如果選擇報警,警方完全可以重傷害罪嚴懲劉永紅,但劉有福并未選擇通過法律保護自己。
也許命運對幼年時的劉永紅來說确實有些不公平,但那也源于生活所迫,不應成為劉永紅打罵父母的借口。劉永紅生前無底線的嚣張跋扈,想來卻确屬罪有應得,但懲罰他的應該是法律,而不應是私刑。可劉家人卻選擇了殺人以擺脫劉永紅帶給所有的傷害,藉此由受害者也變成了施害者。
此案雖已事過境遷,但帶給我們的警醒迄今仍有借鑒意義。我們終要懂得無論遇到什麼事,解決問題的底線都應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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