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大律師公會舉行周年大會改選執委,資深大律師杜淦堃(gàn kūn)接替夏博義擔任主席。
居中為杜淦堃
上一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不但有英國政黨背景,而且曾出任“香港人權監察”組織首任主席,曾有港媒報道該組織先後收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撥款累計超過1500萬港币。
夏博義
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于2017年起曾任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擅長處理商業及民事訴訟,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代表特區政府警務處辦理涉警案件。
杜淦堃
香港大律師公會是一個什麼組織,和我們内地的律師協會一樣嗎?
香港律師制度目前仍沿用英制,律師分為兩個群體,其一是大律師(barrister/counsel),另一是事務律師(solicitor),顧名思義,大律師就是在能在法庭公開開庭上出庭發言的律師,而事務律師隻能參加法庭内部聆訊,不能在公開開庭上發言。不太準确地說,大律師有點像内地的訴訟律師,而事務律師則像内地的非訴律師。不過,香港的大律師不能直接接受當事人的委托,而隻能通過事務律師接受委托,所以大律師與當事人刻意保持了一種距離感。
因為香港律師分上述兩個群體,所以相應的組織也有兩個,一個是大律師的組織,就是大律師公會,另外一個是事務律師的組織,叫做香港律師會。而内地律師是不分兩個群體的,所以就隻有一個律師組織,叫做律師協會。
香港大律師公會現任主席和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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