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過繼
過去,“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種思想意識在人們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它禁锢和影響了人們千百年。在古懷慶府民間,過去那些沒有子嗣或沒有男孩的家庭,為了不被人們指斥為“絕戶頭”,于是就讓自己的兄弟或堂兄弟之子作為其後嗣,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種同宗兄弟孩子過繼的習俗。
“過繼”,在過去稱“立嗣”或“承嗣”,即過門繼承的意思。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延續過繼父母的香火。孩子過繼,首選是在有血緣關系的親兄弟之間,其次是堂兄弟之間。因宗族作為一個群體,其結體原則是“血緣”和“一本”觀念,重在血脈相承和始祖一身的認同。如弟兄兩人,哥哥無子,而弟弟有兩子,那麼經協商,可讓弟弟的其中一子過繼給哥哥。另民間素有“長子為貴”“長兄如父”的思想觀念,所以過繼給哥哥的兒子也大都是長子。這種以長子過繼長子的選擇形式,是封建倫理道德中孝悌思想的具體反映。再如弟兄三人,而隻有老大有三個兒子,兩個弟弟均無兒子,于是老大的三個兒子中的兩個兒子可過繼給兩個弟弟。在現實生活中,有的過繼子,直接到伯伯或叔叔家生活,成了名正言順的兒子和繼承人。但也有的過繼子,并不到伯伯或叔叔家生活,隻是名義上的兒子,在續修家譜時對應在所過繼的父母戶頭上。過繼有的還要舉行儀式,宴請部分親友,選定中人,立下過繼文字,遍告同族鄉鄰周知。
孩子過繼,是我國封建社會宗法制度下一種特殊的收養形式,是一種封建的親屬關系。
現在,孩子過繼的現象已經基本不再存在。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